迪哈斯的利爪与血浮屠碰撞,绿血四溅。
它感觉到了。。。。。。。。。那股掠夺的力量。
每一刀碰撞,它的邪能都在减少。
而对面那个人类,每一刀都在变强。
“你……你在吞噬我的力量?!”
迪哈斯的声音里带著难以置信。
谭行一刀接一刀,刀刀不离迪哈斯的要害:
“老子刚才宰的弥撒吞穆尔,祂也和你一样废话!”
“你说什么?!”
话没说完,谭行的刀已经劈到了它面前。
迪哈斯咬牙格挡,利爪与血浮屠碰撞出刺目的火星。
但这一次,它挡住了一刀,却没能挡住第二刀。
谭行的刀太快了。
他的刀法没有套路,没有章法,每一刀都是最直接、最狠辣的劈斩,但偏偏每一刀都卡在迪哈斯旧力刚尽、新力未生的那个间隙。
迪哈斯活了数千年,从未遇到过这样的对手。
它面对过的人族高手,每一个都有固定的战斗风格,每一个都有可以预判的套路。
但谭行没有。
他的每一刀都是即兴发挥,每一刀都是根据战场形势临时起意。
但他的身体,偏偏能在万分之一个呼吸间,完成最完美的出刀。
这已经不是技巧了。
这是。。。。。。。。。本能。
战斗的本能。
“噗嗤。。。。。。。。。!”
第五十七刀,迪哈斯的左臂被齐肩斩断。
瘟绿的血液喷涌如泉。
迪哈斯惨叫著后退,断臂处的归墟火焰疯狂灼烧,阻止它的瘟疫之力修復伤口。
谭行没有追击。
他站在原地,看著手中滴血的血浮屠,眼神平静得可怕。
“你在毒上点满了技能点。”
他开口了,声音平淡,像是在和对手聊天:
“恢復快,伤害高,范围大。”
“但是。。。。。。。。。”
他抬起头,看著迪哈斯,眼神冰冷如刀:
“你的近战,比弥撒吞穆尔还菜。”
迪哈斯脸色铁青。
它想反驳,但无法反驳。
因为谭行说的是事实。
疫灵族的战士,从来不是靠近战取胜的。
它们的优势是瘟疫,是疾病,是无穷无尽的消耗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