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王!你怎么跑这么快!”
岁欢今天带出来的不是大狗皮肤的大宝,是又一次用了鹦鹉皮肤的大宝。
树荫下,小胖崽白白嫩嫩,粉雕玉琢,闲适的像个遛弯的老大爷。
拐子心中一喜。
虽然不是男娃有些遗憾,但长得这么漂亮,应该也能卖不错的价钱吧?
一次拐走两个就不能像他们预想中那样用强了,两人小声商量了一下,决定换个招数。
“小朋友们,叔叔请你们吃冰激凌,去不去?”
“去!”
王子耀已经卸下所有防备,立刻蹦起来答应。
岁欢没吱声,仰头用大眼睛打量两人。
“大宝,我想吃冰淇淋。”
“小宝,爸爸说不能跟陌生人走。”
小胖崽咬住手指,歪头看向王子耀。
“小王,你认识他们吗?”
被大王赐予小王称号的王子耀用力点头,“认识。”
岁欢瞬间眉眼弯弯,开心地跟大宝说,“不是陌生人,小王认识!”
大宝一向顺着她的心意,见她想吃,想也不想就赞同。
“那我们就可以跟着去啦!”
岁欢满意了,催促两个拐子。
“现在就去给宝买!”
拐子哪想到拐卖儿童竟然这么顺利啊,连忙点头,想去牵岁欢的手,方便控制她。
谁知被躲开了,小姑娘还十分嫌弃。
“不要牵,叔叔手脏!”
这是个从来没受过委屈的宝贝,想说什么说什么,半点不懂委婉。
拐子眼中戾气一闪,想到马上到手的钱,硬生生将气忍下,领着两个孩子走出了小区。
侧门外就是一排小饭店,哪怕不是饭点,但也时不时有人路过。
他们不敢动作太大,就哄着两个孩子去人少的地方。
这岁欢就不能干了,指着一家甜品店,小脸上满是娇纵。
“在那买,冰激凌在那呢。”
她之前跟爸爸一起来过一次,记性可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