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雨夜破门,丑狐携金来隆冬腊月,暴雪封城。城郊拆迁废墟里,一间四面漏风的简易板房,在风雪中摇摇欲坠。这里是于文杰的窝——一个年近三十、无业无妻、无父无母、穷得连馒头都快吃不上的懒汉。于文杰这人,生得不算难看,可一身的毛病:好吃懒做,眼高手低,不肯进厂打工,不肯跑外卖,天天躺在板房里刷短视频做发财梦,幻想着哪天天上掉馅饼,一夜暴富,娶个漂亮老婆,住上大别墅。街坊邻居都看不起他,说他烂泥扶不上墙。他自己倒无所谓,穷归穷,心气高,骂归骂,依旧躺着混日子。这夜,风雪大得能把人吹走,板房的破门“哐当”一声被撞开。一个女人,裹着件破旧的大衣,缩着身子,跌跌撞撞闯了进来,浑身落满雪,冻得瑟瑟发抖。于文杰本来睡得迷迷糊糊,睁眼一看,当场差点没恶心吐出来。这女人,长得奇丑无比。脸盘又宽又扁,皮肤黑糙如老树皮,坑坑洼洼全是痘印疙瘩,眉毛稀疏发黄,眼睛一大一小,鼻子塌得几乎看不见,嘴却大得离谱,嘴唇厚黑,一笑能露出一口歪歪扭扭的黄牙。身材更是臃肿粗短,腰粗腿壮,手脚宽大,站在狭小的板房里,显得又丑又笨。“你、你谁啊?”于文杰吓得往后缩,捂着鼻子,“怎么跑我这儿来了?赶紧走!”女人却不慌不忙,拍了拍身上的雪,用沙哑粗糙的声音说:“我叫胡九,无处可去,想在你这儿暂住。你肯留我,我给你钱。”于文杰一听“给钱”两个字,眼睛瞬间亮了,上下打量胡九一圈,虽然丑得辣眼睛,可一想到钱,那股恶心劲儿立刻压下去大半。“给钱?给多少?”他舔了舔嘴唇,语气立刻软了。胡九没说话,伸手从大衣内侧的口袋里,一沓一沓往外掏现金。一捆。两捆。三捆。全是崭新的百元大钞,扎着银行封条,一捆就是一万,整整十捆,码在破旧的木板床上,堆成一小座金山。于文杰当场看傻了,呼吸急促,眼睛直勾勾盯着那十万块,口水都快流出来。他长这么大,从没见过这么多现金。“你、你真是给我的?”他声音都在抖。“是。”胡九点头,丑脸上挤出一个极其难看的笑容,“我住在这里,吃你的,用你的,这些钱,都是你的。以后,我还会给你更多。”于文杰脑子“嗡”的一声,发财梦居然真的实现了!他立刻变脸,满脸堆笑,殷勤得不得了:“住!尽管住!这地方就是你的家!要吃的喝的,我马上给你弄!”他哪里还顾得上胡九丑不丑。在他眼里,这女人哪里是丑八怪,分明是送财的菩萨。胡九没什么要求,不挑剔吃住,不讲究穿戴,每天就安安静静待在板房里,偶尔出去一趟,回来必定带着大包小包的现金,少则几万,多则十几万,全都塞给于文杰。不到一个月,于文杰手里就攒下了近百万。他彻底飘了。先是买了一身名牌衣服,换了最新款手机,然后租了市中心高档小区的大房子,把胡九接过去,又买了豪车,天天出入高档餐厅、洗浴中心、ktv,花钱如流水,日子过得纸醉金迷。曾经看不起他的邻居,如今全都凑上来巴结,一口一个“于总”“于哥”,把他捧得飘飘然。于文杰心里美滋滋的,唯一的心病,就是胡九太丑。他带胡九出去过一次,朋友当场憋笑,背后议论:“于文杰这是找了个什么怪物?丑得吓人!”“怕不是饥不择食了吧!”那些话像针一样扎在于文杰心上。他开始厌恶胡九。厌恶她吃饭吧唧嘴,厌恶她说话粗声粗气,厌恶她洗澡水脏,厌恶她晚上睡觉打呼噜,厌恶她走到哪儿都被人指指点点。在他眼里,胡九不再是送财菩萨,只是一个又丑又碍眼、只会给他丢人现眼的怪物。只是他还离不开胡九的钱。所以他忍着,表面上对胡九客客气气,心里却早已把她骂了千万遍,盘算着等攒够了大钱,就一脚把她踢开,找个年轻漂亮、带得出去的女人过日子。胡九似乎什么都不知道,依旧每天安安静静待在家里,依旧源源不断给于文杰送钱。她从不过问于文杰花钱去哪,从不查他手机,从不限制他开销,甚至连一句抱怨都没有。只是于文杰不知道,他每一次嫌弃的眼神、每一句背后的咒骂、每一次藏在心里的薄情算计,都被胡九清清楚楚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这人间男子,果然和传说中一样。共贫贱易,共富贵难;得恩惠易,知恩义难。聊斋里的丑狐,赠金于生,富贵即弃;现代的胡九,赠金于文杰,亦是同样的剧本。只是胡九不是来报恩的,她是来试炼人心,清算因果的。于文杰的好日子,很快就要到头了。,!第二章富贵厌丑,痴心逐娇娥于文杰手里的钱越来越多,不到半年,账户里已经躺了八百多万。他彻底膨胀,胆子也大了,开始明目张胆地嫌弃胡九。高档公寓里,他给胡九安排在最小最偏的储物间改成的房间,不让她进客厅,不让她上桌吃饭,甚至不让她随便出门,怕被朋友看见丢人。“你在家待着就行,别出去瞎跑,吓人。”他语气冰冷,毫无掩饰。胡九只是默默点头,丑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于文杰越发肆无忌惮,拿着胡九给的钱,在外面花天酒地,到处撩女人。很快,他勾搭上了一个在会所上班的女人,叫张曼曼。张曼曼长得漂亮,肤白貌美大长腿,会撒娇,会来事,嘴巴甜,把于文杰哄得神魂颠倒。于文杰被她迷得五迷三道,觉得这才是配得上自己的女人,和胡九一比,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为了讨好张曼曼,于文杰大手一挥,给她买名牌包、珠宝首饰、最新款苹果手机,一掷千金,眼睛都不眨。张曼曼嘴上甜言蜜语,心里却清楚,于文杰就是个暴发户,钱来路不明,不过是把他当提款机而已。于文杰被爱情冲昏了头,根本看不出来,满脑子都是和张曼曼结婚,过上神仙眷侣的日子。可他也清楚,只要胡九还在,他就没法光明正大和张曼曼在一起。张曼曼也天天在他耳边吹枕边风:“你那个丑八怪到底什么时候走啊?看着都恶心,你怎么能和她住在一起?”“于哥,你这么有钱,什么样的女人找不到,何必留着一个怪物?”“你把她赶走,我们就结婚,我好好伺候你。”每一句话,都说到于文杰的心坎里。他终于下定决心:赶走胡九,一分钱不给,彻底甩掉这个包袱。这天晚上,于文杰喝得醉醺醺回家,一进门就指着胡九的鼻子,破口大骂:“你这个丑八怪!给我滚!滚出我的房子!”胡九坐在角落,缓缓抬起头,丑脸上依旧平静:“我给你钱,给你买房买车,你现在要赶我走?”“给我钱又怎么样?”于文杰满脸鄙夷和厌恶,“谁稀罕你的臭钱!看到你我就恶心!长得跟怪物一样,出去丢人现眼,我早就受够你了!”“你当初穷得吃不起馒头,是我收留你,给你钱。”胡九声音低沉,“如今你富贵了,就嫌我丑,要赶我走?”“当初是当初,现在是现在!”于文杰啐了一口,“要不是看你有钱,我当初能留你?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什么德行,也配待在我身边?赶紧滚!再不滚我报警了!”他越骂越难听,什么恶心话说什么,把胡九贬得一文不值,仿佛过去那些送钱、陪伴、衣食无忧的日子,全都是假的。胡九静静地看着他,看着这个她一手捧起来的男人,从穷酸懒汉,变成薄情寡义的白眼狼。许久,她缓缓站起身。“于文杰,你记住你今天说的话。”她的声音不再沙哑,反而变得清冷、诡异,带着一股让人毛骨悚然的寒意。“你所有的钱,房子,车子,一切的一切,都是我给的。我能给你,也能全部收回来。”于文杰压根没听进去,只当她是气急败坏放狠话,挥手就朝胡九推过去:“滚!少在这儿吓唬人!”他的手刚碰到胡九的肩膀,突然像触到一块冰雕,刺骨的寒冷顺着指尖窜遍全身,吓得他猛地缩回手,浑身汗毛倒竖。再抬头一看,胡九的身影,在灯光下竟变得有些模糊,周身隐隐泛起一层淡淡的灰雾,气息诡异得吓人。于文杰心里咯噔一下,莫名生出一丝恐惧。可一想到张曼曼,一想到面子,他又硬起心肠,恶狠狠地说:“我限你明天一早就走!不然我找人把你扔出去!”胡九没再说话,转身走进那个狭小的储物间,关上了门。深夜,万籁俱寂。储物间里,没有一丝灯光。胡九坐在冰冷的地板上,缓缓抬起头。那双一大一小的眼睛里,没有任何情绪,只有一片冰冷的空洞。她本是深山修行百年的狐族,因形貌丑陋,不为族中所容,独自入世,游走人间,专试那些穷困潦倒、看似可怜的薄情男子。赠之以金,观其心性。知恩图报者,她便助他一世富贵;薄情寡义、富贵厌丑者,她便收回一切,令其偿报。于文杰,恰恰是最不堪的那一种。聊斋《丑狐》写:“得金则负,薄情至极,狐收其金,贫如故。”现代版的因果,只会更狠,更绝。第三章金尽财空,一朝坠泥潭第二天一早,于文杰是被冻醒的。高档公寓的中央空调,莫名其妙停了。他骂骂咧咧爬起来,第一件事就是去踹储物间的门:“丑八怪!滚出来!给你十分钟,赶紧滚蛋!”门一开,里面空无一人。,!胡九,不见了。于文杰先是一愣,随即狂喜——终于走了!再也不用看见这个丑八怪了!他立刻掏出手机,给张曼曼打电话,声音兴奋得发抖:“曼曼!她走了!那个丑八怪终于走了!我们马上结婚!”张曼曼在电话里也笑得甜:“于哥真棒!晚上我给你庆祝!”于文杰心情大好,洗漱完毕,准备打开手机银行,看看余额,再给张曼曼转一笔钱,买个钻戒求婚。他点开手机银行app,输入密码,登录。屏幕上的数字,让他当场僵在原地,血液瞬间凝固。余额:127元。八百多万,一夜之间,只剩下一百二十七块。“怎、怎么可能?!”于文杰吓得魂飞魄散,手指发抖,反复退出、登录,刷新了几十次,余额依旧是127元。他疯了一样翻遍整个公寓,翻遍所有抽屉、柜子、行李箱。胡九之前给他的现金,一捆都不见了;金银首饰,全部消失;连他藏在床垫下的私房钱,都干干净净。他又冲出门,跑到地下车库,自己那辆几十万的豪车,不见了。物业告诉他:“于先生,您的车昨天凌晨被人拖走了,手续全是您的身份信息,我们也拦不住。”于文杰腿一软,差点瘫在地上。他又疯了一样跑回家,翻出房产证,打开一看,当场眼前一黑。房产证上的名字,不知何时,已经不是于文杰,而是一个陌生的名字。他跑到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查,工作人员告诉他:“这套房子已经被合法过户,昨天刚刚完成交易,现在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了。”一夜之间。钱,没了。车,没了。房,没了。一切回到原点,甚至比以前更惨。于文杰彻底崩溃了,坐在大街上嚎啕大哭,抓着头发嘶吼:“不可能!这不可能!我的钱呢?我的房子呢?!”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张曼曼。他连滚带爬跑到张曼曼住的公寓,敲开门,哭着说:“曼曼,我钱没了,房没了,车没了,你帮帮我……”张曼曼脸上的甜蜜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脸冷漠和嫌弃,像看垃圾一样看着他。“钱没了?”她冷笑一声,“于文杰,你玩我呢?没钱你还想跟我在一起?滚远点!别耽误我找下一个有钱人!”“砰”的一声,门狠狠关上,差点撞到于文杰的鼻子。门外,于文杰僵在原地,心如死灰。他终于明白。张曼曼爱的不是他,是他的钱。胡九走了,钱没了,他就什么都不是了。他失魂落魄地走在大街上,寒风刺骨,身上只穿着一件单薄的名牌衣服,却再也暖不了心。曾经巴结他的朋友,如今看见他就躲,指指点点,嘲笑他是暴发户破产、被女人骗光的傻子。曾经高档餐厅、ktv随进随出,如今连一块钱的馒头都买不起。他想进厂打工,可好吃懒做惯了,干不了重活;想跑外卖,没车没钱;想求亲戚朋友帮忙,所有人都把他拉黑。走投无路之下,他只能重新回到城郊拆迁废墟里,回到那间四面漏风的简易板房。一切,又回到了最初的。甚至更惨。以前他虽然穷,至少身体健康,心里还有点盼头;现在他钱没了,人废了,心凉了,受尽白眼,活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笑话。他躺在冰冷的木板床上,终于想起了胡九。想起那个雨夜,她携金而来;想起那些日子,她源源不断给他送钱,让他一夜暴富;想起他自己,如何嫌她丑、骂她怪、赶她走、薄情寡义、忘恩负义。悔恨,像毒蛇一样啃噬着他的心。他终于懂了。胡九不是怪物,不是丑八怪,是他的恩人。而他自己,才是忘恩负义、猪狗不如的白眼狼。“我错了……我真的错了……”于文杰捂着脸,哭得撕心裂肺,“胡九,你回来吧,我再也不嫌弃你了,我给你做牛做马,你把钱还给我吧……”可空荡荡的板房里,只有呼啸的风雪声,没有任何回应。他不知道,胡九根本没走远。她就站在废墟外的一棵枯树下,静静地看着板房里痛哭流涕的于文杰,丑脸上依旧没有任何表情。试炼还没结束。薄情之人,必须偿报。第四章旧地重逢,丑狐判因果暴雪连下了半个月,于文杰彻底沦落成了乞丐。他每天在废墟里捡垃圾,啃别人剩下的馒头,喝冰冷的自来水,冻得手脚生疮,蓬头垢面,比最落魄的流浪汉还要惨。他瘦得脱了相,眼神浑浊,再也没有当初“于总”的风光。这天傍晚,风雪稍停,夕阳透过乌云洒下一点微光。于文杰蜷缩在板房门口,冻得瑟瑟发抖,快要昏死过去。就在这时,一道身影,缓缓走到他面前。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一双臃肿粗短的脚,停在他眼前。于文杰艰难地抬起头,瞬间瞪大了眼睛,浑身剧烈颤抖。是胡九。她依旧穿着那件破旧的大衣,依旧是那张奇丑无比的脸,依旧平静地站在那里,看着落魄如狗的于文杰。“胡、胡九……”于文杰声音嘶哑,眼泪瞬间涌了出来,挣扎着想要爬起来,却浑身无力,直接跪倒在她面前,“我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你原谅我吧!”他“砰砰砰”磕头,额头磕在冰冷的地上,渗出血迹,哭得涕泗横流:“我不该嫌你丑!不该骂你!不该赶你走!不该忘恩负义!你给我钱,给我房,给我一切,我却那样对你……我不是人!我是畜生!”“你回来吧,我再也不嫌弃你了,你长什么样我都接受,我好好伺候你,给你做饭,给你洗衣,你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只求你把钱还给我,让我活下去……”他哭得撕心裂肺,悔恨到了极点。胡九静静地看着他磕头,看着他痛哭,看着他从富贵骄横,变成如今卑微乞怜。许久,她才缓缓开口,声音清冷:“于文杰,你穷的时候,我赠你金,助你富贵;你富的时候,嫌我丑,辱我怪,弃我如敝履。人间男子,多是如此——穷困时知冷暖,富贵后忘恩义。”“聊斋里的丑狐,赠金于生,生富贵即逐狐,狐收其金,于生贫终。你和他,一模一样。”于文杰磕头不止:“我知道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求你给我一次机会!”胡九弯腰,伸出粗糙的手,轻轻扶起他。她的手依旧冰冷,却没有甩开他。“我可以再给你一次机会。”胡九说,“但你要记住,这是最后一次。”于文杰惊喜万分,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真、真的吗?你愿意再给我钱?愿意留下来?”“钱,我不会再给你。”胡九摇头,“富贵易得,心安难求。我给你的钱,是诱惑,也是试炼。你没通过,所以我收回。”“那……那你给我什么机会?”于文杰愣住。“我给你做人的机会。”胡九的声音平静却有力,“从今天起,你不准再好吃懒做,不准再做发财梦,不准再嫌贫爱富、薄情寡义。你去打工,去干活,靠自己的双手吃饭,踏踏实实做人。”“你若能改过自新,勤勤恳恳,守住本心,不忘恩义,我保你一生衣食无忧,平安顺遂;你若再犯,再贪富贵,再忘恩义,我会让你永世不得翻身,比现在惨十倍。”于文杰连忙拼命点头,眼泪鼻涕糊了一脸:“我答应!我全都答应!我一定好好干活!踏踏实实做人!再也不偷懒了!再也不嫌弃人了!”胡九看着他,丑脸上,第一次露出一丝极淡、极淡的神情。不是笑,也不是怒,是一丝释然。她入世试炼百年,见过太多薄情寡义之徒,于文杰虽劣迹斑斑,却尚有一丝悔改之心,不算彻底无药可救。“起来吧。”胡九转身,走进那间破旧的板房,“从今天起,我还住在这里。你去干活,我等你回家。”于文杰站起身,看着胡九的背影,心里百感交集。丑,依旧是丑。可在他眼里,此刻的胡九,比张曼曼那种漂亮女人,要美上一万倍。那不是容貌之美,是恩义之重,心性之纯。他擦干眼泪,攥紧拳头,转身走出废墟,第一次主动走向劳务市场,去找一份靠力气吃饭的工作。这一次,他没有抱怨,没有偷懒,没有嫌弃活累活脏。搬砖、扛货、跑外卖、送快递……什么苦活累活,他都干。每天起早贪黑,勤勤恳恳,赚来的钱,一分不乱花,全部带回家,交给胡九。他不再嫌弃胡九丑,不再嫌弃她吃饭吧唧嘴,不再嫌弃她睡觉打呼噜,每天给她做饭,给她洗衣,给她暖屋子,真心实意对待她。板房虽破,却渐渐有了烟火气,有了人情味。胡九依旧安静,依旧很少说话,却会在他深夜回家时,留一盏灯,温一碗热汤。日子清贫,却安稳、踏实、心安。于文杰终于明白,真正的幸福,不是一夜暴富,不是豪车豪宅,不是漂亮女人,是知恩图报,踏实做人,有人等你回家,有人真心待你。他彻底变了。从一个懒汉、白眼狼,变成了一个勤恳、忠厚、懂得感恩的人。第五章狐影归山,人心得圆满转眼一年过去。于文杰靠着自己的双手,攒下了一点小钱,在城郊租了一间干净的小平房,不再住漏风的板房。他勤恳干活,待人忠厚,街坊邻居再也不嘲笑他,反而都夸他:“于文杰这小子,终于改邪归正了!”“真是脱胎换骨!”他和胡九,过着平淡清贫却安稳的日子。胡九依旧是那副模样,不漂亮,不温柔,话不多,却一直陪在他身边。于文杰早已不在乎她的容貌。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在他心里,胡九是他的救命恩人,是他的家人,是他这辈子最该珍惜、最该守护的人。这天晚上,于文杰干完活回家,做了两碗热面,端到胡九面前。胡九接过碗,却没有吃,只是静静地看着他。“于文杰,你现在过得踏实吗?”她问。“踏实!”于文杰用力点头,脸上露出久违的、真诚的笑容,“比以前有钱的时候,踏实一百倍!一千倍!”“你不再嫌我丑了?”“不嫌!”于文杰眼眶一热,握住胡九粗糙的手,“不管你长什么样,你都是我的恩人,我的家人。我这辈子,都不会再离开你,不会再辜负你。”胡九看着他,看着他眼里的真诚、忠厚、感恩,沉默了很久。终于,她轻轻点了点头。“你的试炼,通过了。”话音刚落,奇异的事情发生了。胡九周身,突然泛起一层淡淡的白光,柔和而温暖,将整个小屋照亮。她那丑陋粗糙的脸,在白光中渐渐变得平滑、细腻;她那臃肿粗短的身材,渐渐变得匀称、修长;她那稀疏发黄的眉毛,变得乌黑秀丽;她那一大一小的眼睛,变得清澈明亮,灿若星辰。不过片刻功夫。眼前的胡九,彻底变了一个人。不再丑陋,不再粗笨,而是容貌清丽,气质温婉,宛如山间仙子,美得干净、纯粹、不染尘埃。于文杰看得目瞪口呆,彻底傻了,半天说不出一句话。“你……你……”“我本是深山狐仙,修行百年,因历劫化丑,入世试炼人心。”胡九的声音变得轻柔悦耳,不再沙哑,“如今你改过自新,忠厚感恩,我的试炼已毕,劫数已满,当归山修行。”于文杰猛地回过神,眼眶瞬间红了,紧紧抓住她的手:“你要走?你不要我了?”“我不是不要你。”胡九轻轻摇头,眼底带着一丝温柔,“我留给你的,不是钱,不是富贵,是做人的本心。你已经学会勤恳、感恩、忠厚,这比金山银山更珍贵。”“你靠自己的双手,就能过好这一生。我在,你依赖我;我走,你才能真正独立,真正安稳。”“我会在山里,护你一生平安。”于文杰眼泪止不住往下流,舍不得她走,却也知道,她本就不属于这凡尘俗世。“我……我还能再见到你吗?”他哽咽着问。“若你一生坚守本心,不忘恩义,我们自有再见之日。”胡九站起身,白光笼罩全身,身影渐渐变得透明,如轻烟一般,缓缓飘向窗外,融入夜色之中。最后一刻,她留下一句话,轻柔地飘在于文杰耳边:“富贵不淫,贫贱不移,知恩图报,方得始终。”身影彻底消失。小屋恢复平静,只剩下温暖的灯光,和两碗渐渐变凉的热面。于文杰站在原地,泪流满面,却没有再挽留。他知道,胡九走了,却把最珍贵的东西,永远留给了他。第六章聊斋余音,人间守本心从那以后,于文杰再也没有见过胡九。他依旧每天勤恳干活,踏实做人,省吃俭用,乐于助人。他不再做一夜暴富的美梦,不再贪慕虚荣,不再嫌贫爱富。有人问起他过去的事,问起那个送他钱的丑女人,他总是一脸敬重,认认真真说:“她是我的恩人,是我这辈子最感激的人。是她救了我,教我怎么做人。”岁月流转,于文杰渐渐老去。他一生未娶,无儿无女,却过得安稳、平静、受人敬重。他把自己攒下的钱,一部分用来帮助那些穷困潦倒、走投无路的人,告诉他们:“要踏实干活,要懂得感恩,不要贪慕虚荣。”另一部分,他捐给了山里,修了路,建了小学,守护那片胡九归去的山林。每当夜深人静,他总会拿出一本翻得破旧的《聊斋志异》,翻到《丑狐》那一篇,轻轻默读:“狐赠金于生,生富贵弃狐,狐收金,生贫。后改过,狐复助之,终得安稳……”他知道,聊斋里的故事,不是志怪,是写人心。写人心易变,恩情易忘;写富贵诱惑,薄情寡义;写改过自新,方得始终。现代红尘,诱惑更多,金钱、美色、虚荣,处处都是试炼。多少人像曾经的他一样,穷困时低头,富贵时猖狂;得人恩惠,转眼就忘;共苦容易,同甘太难。而胡九用一场丑陋的相遇,一笔千金的馈赠,一次彻底的收回,教会了他一生的道理:容貌是皮相,金钱是浮云,唯有本心,最是珍贵。知恩者,天不负;薄情者,终自毁。又一年隆冬,暴雪封城。白发苍苍的于文杰,坐在温暖的小屋里,看着窗外的风雪,脸上带着平静的笑容。他仿佛又看见,那个雨夜,一个丑陋的身影,携金而来,撞开了他破旧的板房,撞开了他混沌的人生。那是他一生的劫,也是一生的恩。风雪中,似乎有一道清丽的身影,远远站在山间,静静地看着他,目光温柔。于文杰轻轻笑了。他知道,她一直都在。而他,也终于用一生的坚守,守住了她教给他的——一颗知恩、忠厚、踏实、不变的本心。:()现代版聊斋志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