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畏垒
顾衍之的车在深夜十一点驶入终南山的时候,山里的雾已经厚得像一床湿透的棉被。他把车速降到了二十,车灯在雾中只能照出不到十米,光线被雾气吸收、散射、扭曲,在挡风玻璃前形成一片流动的、乳白色的混沌。他看不清路,但他不需要看清。这条路他在地图上看了十六年,在心里走了无数遍。从省城到终南山,从终南山到畏垒山,从畏垒山到飞云观。他知道路的尽头有一个道观,道观里有一个缺了“又”字的匾额,匾额下面有一个年轻道士,年轻道士身上有他找了十六年的那个女人的气息。那个年轻道士说“你找错地方了”,但他不信。不是不信,是不敢信。如果沈青萝不在归墟,那他的十六年算什么?那些在剑桥图书馆里度过的无数个通宵,那些在湘西苗寨里被蛊虫咬得浑身是伤的夜晚,那些在天心派藏经阁里翻烂了的古籍,那些在古神文字前枯坐数日的午后,算什么?
他把车停在飞云观门口。石狮子少了一只,剩下一只孤零零地蹲在门框左边,张着嘴,像在无声地嘲笑每一个到访者。石狮子的右脚大拇趾头被摸得光滑发亮,那是赵德厚去年扶过的地方。匾额上的“飞云观”三个字,那个补上去的“观”字的点,是沈知白用朱砂调的金粉描的,在车灯的照射下闪着微弱的、暗红色的光。顾衍之站在门口,没有敲门。他知道里面没有人。沈知白在省城,在集贤山庄,在距离这里几百公里外的地方。但他的气息在这里,在石阶上,在门缝里,在匾额的笔画间,在夜风中。顾衍之推开观门,门轴吱呀一声,像一个人被从梦中叫醒时发出的不情愿的呻吟。
三清殿的灯没有点,月光从窗棂的缝隙中漏进来,落在缺了半边脸的泥塑神像上。神像的右肩被雨水冲出了一个凹坑,凹坑里积着灰,灰里长出了一株细小的、不知名的草,草叶在月光中微微发亮。顾衍之在蒲团上坐下,闭上眼。他在感受。不是感受神像,不是感受道观,不是感受这座山。他在感受她。十六年前,在归墟的裂缝中,她把手伸进黑暗,握住他的手腕,把他从死亡的边缘拉回来。他的手很凉,但很有力。她的脸在黑暗中看不清楚,但他记住了她的声音——“别过来。这里不是你来地方。”他的耳朵记住了那个声音的频率、音色、和尾音里那一丝极轻的、像叹息一样的颤抖。
他在飞云观里坐了一整夜。天亮的时候,雾散了一些。他睁开眼,看到神像脚下供桌上放着一幅画像。画像上的人穿着月白色的道袍,头发用一根木簪束着,面容清冷,眉目疏朗,嘴角没有笑,但眼睛里有。沈青萝。供桌前有一个香炉,香灰已经凉了,但香炉的边沿有一道细小的、被手指反复摩挲过的痕迹。那是沈知白的手印。他每次回到飞云观,都会在这里上一炷香,磕三个头,然后坐在蒲团上,和画像里的人说一会儿话。说什么?没有人知道。
顾衍之从口袋里掏出那块陶片,放在供桌上。陶片背面刻着的“衍”字,在晨光中清晰可见。他把手指按在那个字上,一笔一划地描摹。沈青萝刻这个字的时候,他才十二岁。她不知道他长大会变成什么样,不知道他会读剑桥,不知道他会学考古,不知道他会找她十六年。她只知道他叫衍之。衍,水流入海。她希望他像水一样,流向自己的海。他的海不是归墟,是畏垒山。
顾衍之站起来,把陶片收进口袋。他走出三清殿,站在院子里,看着终南山的雾。雾在翻涌,像一只巨大的、白色的、缓慢蠕动的兽。山的深处有鸟叫,有风声,有树叶落地的声音,有沈知白在这里长大的十九年里留下的每一个脚印的回声。他闭上眼,深吸一口气。山里的空气是凉的,带着松脂和泥土的腥气,和沈知白道袍上的味道一模一样。
集贤山庄,早上七点。顾书鸿的保温桶准时出现在石桌上。沈知白坐在石凳上,面前摆着一碗白粥、两个咸鸭蛋、一碟酱菜、一杯草莓牛奶。咸鸭蛋上写着字,一个写“双”,一个写“黄”,字迹比昨天工整了一些,像是练过了。沈知白把“双”字的蛋剥了,蛋黄是橙红色的,油汪汪的,滴在白粥上,像一幅印象派的画。他把“黄”字的蛋推到对面。
“今天怎么有两个蛋?”他问。
“一个给你,一个给粥。”顾书鸿在他对面坐下,手里端着一杯曼特宁,苦的。“粥不用吃蛋。”沈知白把蛋黄捣碎,拌进粥里,白粥变成了金黄色。他喝了一口,眉头舒展开了。顾书鸿看着他喝粥的样子,嘴角微微上扬。他的耳朵今天没红,因为他今天戴了一顶帽子——不是棒球帽,是一顶毛线帽,深灰色的,把耳朵整个包住了。沈知白看了他一眼。“你热不热?”
“不热。”
“今天二十度。”
“我感冒了。”
沈知白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不烫。他的手从额头滑到耳朵,隔着毛线帽捏了一下。帽子的质地很软,毛茸茸的,像一只兔子的耳朵。顾书鸿的耳朵在帽子里红了,红到发烫,但沈知白摸不到。他把手收回去。“你没感冒。”
“我快感冒了。”
“那你离我远点。别传染给我。”
顾书鸿把椅子往沈知白那边挪了两寸。“不怕。”
沈知白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他把粥喝完,把两个咸鸭蛋的蛋壳摆在一起。两个蛋壳的形状不一样,一个圆一点,一个尖一点,像两颗靠在一起的、不同形状的星球。他用手指把蛋壳拨到一边,从袖子里掏出那块陶片,放在桌上。
“顾衍之去畏垒山了。”
顾书鸿的手指在咖啡杯上停了一下。“去找你妈?”
“嗯。”
“能找到吗?”
沈知白把陶片翻过来,露出背面的“沈”字。“不知道。飞云观没人,观门锁着。他进不去。但他会想办法进去的。他找了十六年,不会因为一道锁就不进去。”顾书鸿看着那块陶片,看着那个“沈”字,看着沈知白的手指在陶片上轻轻敲了两下。他的手指很瘦,骨节突出,指甲盖上有白色的斑点,是营养不良的痕迹。他住院住了那么多天,吃了那么多顿粥,瘦下去的肉还没长回来。
“你担心他?”
“我担心他把我妈供桌上的香灰蹭掉。那是我上次回去上的香,还没收。”
顾书鸿的嘴角抽了一下。不是笑,是一种介于“放心了”和“你这人真奇怪”之间的表情。他把咖啡喝完,站起来,把保温桶和碗勺收好。他今天穿了一件深蓝色的毛衣,领口很高,把脖子包得严严实实。毛线帽也是深蓝色的,和毛衣一个色系,像是搭配过的。沈知白看着他那身穿搭,嘴角微微上扬。“你今天穿得很好看。”
顾书鸿的手在保温桶提手上攥紧了。“嗯。”
“帽子摘了。我想看你耳朵。”
顾书鸿把帽子摘了。他的耳朵是红的,从耳垂到耳廓,红得像那两个咸鸭蛋的蛋黄。沈知白伸手摸了摸,凉丝丝的,因为帽子捂久了出汗,汗是凉的。“红了。”
“嗯。”
“你昨天说,我病好了你就回去上班。今天第几天了?”顾书鸿把帽子戴回去,把耳朵藏起来。“第三天。”
“第一天你说陪我去实验室,第二天你说陪我去丰县,第三天你在这里喝粥。你什么时候上班?”
“下午。”
“你下午有会?”
“没有。但我可以去公司坐一会儿。坐一会儿也算上班。”沈知白看着他的脸,看了两秒。他的脸比住院那几天好看多了,黑眼圈淡了,嘴唇不裂了,脸色从苍白变成了偏白。他的眼睛很亮,那种亮不是因为看到了什么,是因为等到了什么。
“顾书鸿。”
“嗯。”
“你去忙吧。我下午也要去集贤厅开会。七派的人来了,金采华要讨论归墟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