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核心竞争力
有经验的企业决策层明白,经营企业最重要的是要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
遗憾的是,有相当多的企业决策层并不明白这一点,甚至不知道自己企业究竟有没有核心竞争力、核心竞争能力究竟是什么?
很显然,这样的企业决策层非常令人失望,难以指望他们会带领企业走向辉煌。
判断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三个标准
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概念,最早出现在1959年潘罗斯出版的《企业成长论》一书中。作者认为,一个企业能够区别于竞争对手的核心,就是“企业能更有效地利用自身拥有的资源和能力。”
1990年,普拉哈拉德和哈默在《企业的核心能力》一文中明确指出,企业所谓的核心能力,就是“组织对企业拥有的资源、技能、知识的整合能力,即组织的学习能力。”
正是在此基础上更多学者加入讨论,才逐步形成了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概念。
我国学者通常认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就是它所具有的“独特的资源和能力,这种独特性具体表现为所拥有的资源是偷不去、买不来、拆不开、带不走、溜不掉的。”
这样的解释固然生动形象,可是对揭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本质并无多大帮助。
从本质上看,要判断某种能力是否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有以下三个标准:
一是它是否具有本企业的个性优势,别的企业难以复制?
二是这种能力的发挥机制是否稳定?
三是这种能力能否持久地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如果这三个问题的答案都是肯定的,那么这种能力就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从第二、第三个标准中可以看出,核心竞争力应当能够持续稳定地促进企业发展。
这就是说,如果只是在某个特定时期,或者不能持久地促进企业发展,那么这种能力就不能称为核心竞争力,称之为企业优势更为恰当。
核心竞争力不是投机竞争力
2003年春天,我国部分地区发生了SARS(“非典型性肺炎”的简称)疫情。国内8家保险公司闻风而动,马上推出了SARS险种。
有趣的是,SARS疫情不仅中国有,世界3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SARS侵袭,然而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所有保险公司都没有推出这一险种。即使是在我国境内的外资保险公司美国友邦保险也无动于衷。
都说国外企业的市场反应速度快、在满足市场需求方面更胜一筹,可是为什么他们在这方面却无动于衷呢?究竟是麻木不仁?还是一筹莫展?
原因就在于,在这些外资企业眼里,推出这样的险种并不能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充其量只不过是一种企业优势罢了,说是一种“投机竞争力”也不为过。
因为国外的保险公司在设计每一种险种时,都要收集大量的数据,进行长期分析,然后才能确定恰当的保险费率和保额。而在这样短的几个月时间内,连收集资料的工作都无法完成,更谈不上推出新险种了。
核心竞争力与投机竞争力的区别
国内保险公司的读者读到这里时,一定会感到心中不快。要消除心中郁闷,关键是要搞清楚核心竞争力与投机竞争力两者之间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