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点在75號公路废弃加油站,確认有重火力,还有绿色涂装的武器箱,具体型號不清楚,但估计是真傢伙。”
“他们整合了至少两股势力,一个叫飞车党,另一伙都是毒贩,人数也可能远超过我们的预估。”
“另外……他们知道摩根,而且在追杀他,確定这伙人就是打劫了摩根的人。”
格伦一口气把所有关键信息都说了出来,他感觉自己的嘴皮子都在发麻。
对讲机那头沉默了几秒钟。
那几秒钟的沉默,比行尸的嘶吼还要让人感到压抑。
“收到。”里昂的声音再次响起。
“你们的位置暴露了吗?”
“暂时没有,但这里太深入了,很危险,天也快黑了,我们要准备撤了。”
“立刻撤,我不管你用什么方法,把你们的命都给我带回来。”
“明白。”
格伦关掉对讲机,长长地鬆了口气。
任务完成了。
至少,最重要的情报已经送达。
就算他们接下来全栽在这儿,里昂也能知道他將要面对的是个什么样的怪物。
也算自己发挥出了作用。
“猴子,下来!”
格伦衝著远处的大树打了个手势。
瘦小的囚犯像一片叶子一样从树上轻巧地滑了下来,三两下就窜到了他们身边。
“老大,那帮杂种好像要开饭了,好多人都进了便利店,外面只剩下几个哨兵。”
“好机会。”格伦的眼睛亮了。
“我们正好原路返回,去拿藏起来的摩托车。”
几人像在阴影中穿行的老鼠,悄无声息地穿过荒草,绕过那些被当成路標的头颅,朝著他们来时的方向摸去。
回去的路比来时要顺利得多。
也许是上帝觉得刚才让格伦淋了一场“黄金雨”有点过意不去,一路上连个行尸的影子都没看到。
他们很快就回到了藏匿摩托车的那片小树林。
那辆改装过的哈雷就静静地停在两棵大树之间,车身上盖著简单的偽装网。
“妈的,总算回来了。”
奥斯卡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地喘著粗气。
“这活儿可比在监狱里刷厕所累多了。”
“你说拉里那个傻福咋就死了呢?他刷的厕所简直是又快又好!”
“別他妈废话了,赶紧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