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得这双是男式的,是买给家里人?他穿多大的码?”
陆明桂见他问话,虽说不知道什么是“码”,但知道对方是在问自己要买多大的鞋。
她低头瞅了瞅脚尖,又拿手比划了一下:“我自己穿的,这么大。”
一句话让向来慢性子的汪老板都坐直了身子,露出没几根头毛的脑袋来,闪闪发亮。
“这么大是多大?难道你不知道自己的鞋码?”
啥人呢这是?
自己穿多大都不知道?还用得著在这里用手比划?
別是来寻开心的吧?
他不由得去打量陆明桂,却只是个平平无奇的老年妇女。
穿的衣服是新的,头髮梳的整齐,眼神乾净不浑浊,脸上掛的笑容带著一丝侷促。
唔,原来是个没见过世面的老实人。
既然这人不是来寻开心的,汪老板当然不生气。
开门做生意,和气生財嘛。
他又去看陆明桂的脚,当即就是一愣,这穿的什么年代的破布鞋?
先不说鞋面的顏色早已经褪的斑驳,那鞋上更是打满了补丁,而且补丁下又多了个破洞。
好傢伙,这真是穷的叮噹响啊!
比乞丐穿的还不如!
现在哪里还有人穿这样的鞋?
陆明桂被他看得局促不安,恨不得夺门而逃。
这要是在大明,都能骂他一声“登徒子”,哪里能盯著女子脚?
好在陆明桂年纪大了,有些事情也不讲究了。
更好在汪老板还记得自己是卖鞋的。
他收回了目光,又在心里估摸了一下,这才说道:“你应该是穿三十五码。”
“这样,那边一排的鞋子都是女式的,你去看看有没有喜欢的。”
“看好样式再叫我。”
陆明桂就朝著另一边走去,果然,这边的鞋子更加小巧一点。
鞋头圆润,鞋面是黑色的,上面还绣著花呢,绣花的针脚细密均匀,看上去质朴却不失优雅。
鞋底则是黑色的,软的能对摺起来,还做了防滑。
她挑了一双去问汪老板价格:“这双多少钱?”
汪老板调小了收音机的音量,这才说道:“標价是五十块。”
顿了顿,又说道:“你诚心要的话,最低三十五。”
“再少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