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电梯出来后,一踏入走廊,金胜就看到了不远处站著两个蜀黍。
此时正在抽菸,閒聊。
这种活说白了,就是用来让人放鬆的。
大热天,谁喜欢在外面出勤啊!
在酒店既安静又凉快。
不过金胜和王宇豪的出现,倒是让他们注意到了。
隨著距离的拉近,两位蜀黍都把烟丟进了自带的矿泉水瓶中。
“你们有什么事吗?”
其中一个警衔比较高的人开口问道。
“我们是嫌疑人邹敏的律师,刚从医院会见完过来,想看一下案发现场。”
“你先把证件给我看看。”
“好的。”
金胜应了一声,王宇豪便立即把东西递了过去。
检查了一下没问题后,对方继续说道:“你来这里,经过主办警官同意了吗?”
“我刚才在医院会见当事人的时候,跟刑侦大队的唐队聊过。”
金胜这个回答可谓是相当鸡贼。
就看对方怎么理解了。
其实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律师可没有来『封锁的案发现场,调查取证的权利。
两位蜀黍对视了一眼道:“你是进去看,还是就在门口看一眼。”
金胜笑著回道:“门口就行,总不能让你们为难。”
这叫適可而止。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看到金胜还算懂事,蜀黍也鬆了口气。
“行。。。。。你直接看吧!”
说完便直接把门给推开了。
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大片乾涸后的血跡,已经呈现出了褐色。
地上、墙上、柜子上。。。。。。
到处都是。
几个脚印形状的痕跡,应该是邹敏光著脚踩的。
洗手间门口,还散落著不少玻璃碎片,一直延续到进门处,大大小小都有。
因为警方勘查过,还放著1、2、3。。。。数字小立標。
往前4米左右,一台大尺寸的液晶电视,正面朝上,躺在地上。
从门口刚好能看到,中间的凹陷部分挺大,连边角都翘了起来。
很明显经受过强力撞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