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哥有些惊疑道:“这。。。。这治安局,还有不一样的吗?”
金胜轻笑一声道:“有什么奇怪的。”
“一切由『人。。。。来执行的规则、標准、设定,结果都会不一样。”
“尤其是在法律上,同一件案子,如果交由两个法官来分开处理,可能在量刑上都不会相同。”
“你要知道一点,每个人都是独立思考的个体,对於事情的认知,存在差异。”
“有没有听过一句话:这个世界上,就不存在百分百一样的东西。”
“求同存异,才是基本常態。”
话音一落,公屏上顿时一片赞同的发言弹出。
有些话金胜只是点到为止,没有继续往深了聊。
其实某些法条在制定之初,就为『很多人或事留了转圜余地。
隨著时代发展,当然也在不停的进行刪减、修改。
但其根本性质,却没有任何变化。
一个『兜底、一个『自由裁量权,便能解释80%以上了。
例如:某位年满18周岁的『小仙女,特意携带刀具、专门攻击颈部、脸部。。。。。造成对方轻伤一级。
结果呢。。。。。只是被判了6个月,缓刑一年。
她妈妈,竟然还给『知心大姐姐手写了一封感谢信。
最牛的是,还发到网上,准备塑造自己『温情、人性化的一面。
简直无敌了。
再比如:某位行政夹克配秘书、警卫、专车的后代,因为犯了不可饶恕之罪。
一般人肯定要『掛掉,但他就能在后面加个『缓。
再改无期、有期、减、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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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用不了几年就能出来。
这不就是自由裁量权的最好体现嘛!
合法合规,一点毛病都没有。
这时候,小哥继续问道:“金律师,那要是还不行呢?”
金胜无缝衔接道:“如果刑事这一块走不通,那咱们可以暂时先回归民事。”
“这130万,反正你有证据能证明,那就归咎到整体的诉讼请求里面。”
“至於你说的,什么对方扬言,就算你打贏官司,也別想从他身上拿到一毛钱这种,是绝不可能发生的。”
“公司有他一半股权,你们什么时候分过红,有多少次,分了多少,都是有记录的吧!”
“交给执行法官,他们就知道该怎么办了。”
“最好,你再把他说的这些话,全给录下来,当做证据。”
“等官司打贏,进入强制执行阶段,他要敢真不给钱,咱们到时候完全可以用『拒执罪来进行控告。”
“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藏匿、转移財產,具有主观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