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把枪和格洛克差不多,都是警察执法部门的心头好,是史密斯威森公司推出来的半自动手枪,意图与格洛克抢市场的产品。
林安接过来,重新熟悉握把角度和扳机行程。
这把枪的重心和格洛克不太一样,但适应了几发之后,命中率反而比格洛克高了一些。
“每个人的手型不一样,适合的枪也不一样。”
莫拉莱斯说。
“等你打多了,就知道哪把最顺手。”
林安又试了西格绍尔P320和鲁格LC9。
P320的扳机手感最好,LC9则太小巧,握着不舒服。
“纽约市面上能买到的差不多就这些。”
莫拉莱斯把枪收回去。
“长枪的话,霰弹枪和猎枪管制没那么严,但半自动步枪需要特殊许可证,很麻烦。
你们中国人可能不习惯,但在美国,枪就是工具,用不用得上另说,但得会用。”
林安点头。
“我明白。谢谢莫拉莱斯巡官。”
“叫莫拉莱斯就行。”
巡官摆摆手。
“你帮了我们这么多,这点小事算什么,以后想来随时来,我跟管理员打个招呼就行。”
达内尔坐在一旁的休息区,手里拿着一本从管理员那儿顺来的《美国步枪手》杂志,百无聊赖地翻着。
林安能玩枪,倪哥不行,他只能看着,林安走过来,达内尔站起来。
“怎么样?”
“还行。”
林安活动了一下握枪的手腕。
“回去再说。”
走出103分局的大门,外面三月的阳光有些刺眼。
达内尔跟在林安身后,一直沉默着,直到两人骑上自行车,他才开口。
“林,你刚才在里面,看起来像个真正的律师。”
“我不是律师。”
林安蹬着自行车。
“我只是会算数。”
“不,我说的不是那个。”
达内尔摇头。
“我是说,你坐在那里,那些警察围着你,听你说话的样子……你让他们觉得你有用。”
林安没有回答。
达内尔继续说。
“在牙买加,你让人觉得你有用,你就安全,那些警察,他们现在不会动你,因为他们需要你,就像你说的,美国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