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他也在快速评估著眼前的三位“对手”:
陈律师年长,但眼神略显游移,信心似乎不足;厉海鹏沉稳,带著实干者的气质;最年轻的耿直,反而姿態最是从容镇定,眼神清澈却带著一种与他年龄不符的穿透力。
这种反差,与他面对的“饿了么”团队截然不同。
李冬平心中微动,升起一丝职业性的好奇。
简单寒暄落座后,会谈迅速进入正题。
李冬平首先条理清晰地概述了ts的整体框架,双方就一些基础条款进行了初步交流。气氛平和,甚至算得上友好。
然而,当话题深入到具体条款时,分歧开始显现。
耿直与厉海鹏、陈律师低声交换意见后,对其中两项关键条款表达了明確的不解与关切。
耿直礼貌开口道:“李总,我们对ts的整体框架是认可的。能否请您详细介绍一下,第4。1条的领售权,以及第8。3条的创始人竞业限制,在实际操作中具体如何执行?我们想理解其边界。”
李冬平微微頷首,语调平稳无波,如同在陈述法律条文:“好的。关於领售权条款,核心在於保障所有股东的整体利益。”
“它约定,当公司未来发生併购时,如果获得超过50%股权的股东同意,並且北极资本作为优先股股东也同意出售,那么,所有股东都必须跟隨出售,不得阻挠。”
厉海鹏闻言,眉头立刻拧紧,语气带上了一丝不满:“50%这个门槛是否太低了?这意味著一家外部基金联合一小部分早期小股东,就可能强制决定公司的命运,创始人连说不的权利都没有。”
李冬平目光转向厉海鹏,语气沉稳道:“厉总,这个条款是一种平衡,它防止了少数股东阻碍对大多数股东有利的退出。在商业上,这確保了资本的流动性,最终对公司的估值和所有股东都是长期保障。”
他的回应严谨地站在资方立场,完全不受厉海鹏情绪化质疑的影响。
耿直此时身体靠回椅背,双手指尖相对,做深思状,隨即再次开口:“李总,我理解资本的逻辑。但50%”这个数字,对我来说,意味著我对自己创造的公司,失去了最终否决权。”
“我的底线是,这个门槛必须是超过三分之二”,並且必须包含创始人团队的一致同意。否则这不像投资,更像一份潜在的公司拍卖委託书。”
李冬平放在桌面的手指,轻轻点了一下。
他忽然清晰地意识到,“交大红娘”的这位年轻创始人,与“饿了么”的张旭昊,风格和谈判段位截然不同。
这个耿直,对数字极度敏感,对控制权有著超乎年龄的执著和清醒认知。
李冬平面色不变,依然用平稳的语调陈述行业惯例:“耿同学,这个条款是国际標准————”
耿直不待他说完,便果断打断:“李总,標准是用来被优化的。尤其在国內,创始人文化是公司的灵魂,保护创始人的控制权,本身就是最重要的投资逻辑之一。”
不等李冬平继续解释,耿直直接道:“要不我们暂且搁置此项,请继续解释竞业条款。”
李冬平心中掠过一丝诧异,感觉创始人强势得过了头。
但他很快无缝衔接,继续专业解释道:“第8。3条。为保证投资价值,创始人及核心团队在职期间及离职后五年內,不得在全球范围內从事任何与公司有竞爭或潜在竞爭的业务。同时,任职期间產生的所有智慧財產权,归公司所有。”
耿直闻言直接笑了,半开玩笑半是冷笑道:“五年?全球?所有智慧財產权?我们是一个校园起步的社交项目。这个条款,是假设我离职后会去南极洲开一个婚恋介绍所吗?”
这话一出,旁边的陈律师嚇了一跳。
他觉得,即便是故意拒绝人家,在如此正式的谈判中开这种玩笑,也很不得体。
耿直却仿佛没看到陈律师的眼色,继续用略带嘲讽的语气追问:“至於智慧財產权,所有”这个定义,是否意味著我半夜写的一首与业务无关的藏头诗,版权也属於公司?”
李冬平沉默了。
这是他本场第一次出现明显的停顿,他在快速判断著:
这个年轻人,究竟是天生幽默感异於常人,喜欢用极端例子解构复杂条款?
还是他根本就在故意胡搅蛮缠,为拒绝投资寻找藉口?
又或者,这本身就是一种谈判策略,用以探测己方的底线?
几秒后,李冬平调整了一下坐姿,语气依然淡定,但措辞稍作软化:“耿同学,条款的宽泛表述是为了法律上的严谨与全覆盖。具体的竞业范围,可以在补充协议中,基於公司主营业务”的清晰界定来进行协商和限定。”
“但是,”他话锋一转,重新变得强硬,“五年的期限和全球的基本范围,是保护投资的核心底线,没有让步空间。这是行业对核心创始人团队的普遍要求。”
耿直闻言,心中对李冬平的评估又清晰了一分。
李冬平优点很多,但缺点也明显:在维护既定核心条款时过於刚性,缺乏灵活性,显得有些教条主义。
他与厉海鹏交换了一个眼神,后者微微摇头。
耿直向后靠去,摆出一个似乎是做出决定的姿態:“李总,非常感谢您和北极资本的诚意。但恐怕在这两个核心条款上,我们的理念存在根本分歧。”
“不瞒您说,我们同期也收到了另一家顶级机构的ts。他们给出的估值更高,在关於领售权和竞业的条款里,我们感受到了对创始人主权的基本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