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是一个广告客户。
对方是一家本地房企的营销总监,跟小李吃过几次饭,喝过几次酒,关系不错。这次他们想投一档黄金时段的广告,按台里的标准报价是一百二十万。
小李谈下来的价格是一百万。
林怡看到合同的时候,眉头皱了一下,但没有说什么。一百二十万是报价,有一定的议价空间,一百万虽然偏低,但还在可接受范围内。
问题出在付款方式上。
客户要求分三期付款,首付只有三十万。这在台里的规定里是不允许的,广告费必须一次性付清,这是铁律。
“这个不行。”林怡把合同推回去,“付款方式要改。”
“林林,这是大客户,以后还有合作机会。”小李坐在她对面,声音带着一丝恳求,“他们公司资金周转有点问题,先付三十万,剩下的后面补上。”
“规矩就是规矩。”林怡的语气很硬,“你不是第一天来台里,你应该知道。”
小李的脸色变了一下,但没有再说什么。
他拿回合同,说了句“我再跟他们谈谈”,就走了。
林怡以为这件事到此为止。
一周后,财务总监给她打了一个电话。
“林主任,你们部门上个月那个房产广告,一百万已经到账了。”
林怡愣了一下。
“一百万?不是分三期吗?”
“没有啊,合同上写的就是一次性付清,一百万。”
林怡挂了电话,调出那份合同的电子版。
付款方式那一栏,清清楚楚写着“一次性付清”。
她记得自己看过的纸质版合同上写的是“分三期”。她打电话给小李,问他怎么回事。
“哦,那个啊。”小李的声音很轻松,“我跟客户说了,他们同意改成一次性付清了。合同我重新拟了一份,你签的那份是改过的。”
林怡翻了一下桌上的纸质合同。
她确实签了字。
可是她分明记得自己看过的版本是分三期付款。
“你什么时候换的合同?”她的声音冷了下来。
“那天你签的时候,我跟你说过这是新合同,你说‘嗯’就签了。”
林怡闭上眼睛,深呼吸。
她想起来了。那天小李把合同拿过来,放在她桌上,说“合同改好了,你看看”。她当时在审另一个方案,没有仔细看,拿起来翻了翻,看到金额对了,就签了。
她以为那是同一份合同。
“小李,你这样做很不专业。”她的声音压得很低,但每个字都带着火气,“你换了合同的内容,应该明确告诉我,而不是让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字。”
“我没有故意瞒你,我以为你看了——”
“我没有看!我在忙!你应该提醒我!”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
“林林,这件事是我不对。”小李的声音软了下来,“我以后不会了。”
林怡挂了电话,靠在椅背上,看着窗外的云龙湖发了好一会儿呆。
她想起上一次小李擅自给客户承诺加播软广的时候,他也是这样说的:“下次一定先跟你说。”
一次又一次。
道歉,保证,再犯。
周而复始。
她以为她可以忍。可是心里那根弦,又绷紧了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