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德曼摇摇头:
“不必带太多。到了长安,自然有新的。”
侍女愣了下,随即笑道:“娘娘说得是。听说长安的绸缎比新罗的好,首饰也比新罗的精致。”
金德曼点点头,目光落在窗外。
窗外,是她的王宫。
她在这里住了十六年,从一个十六岁的少女,熬成三十二岁的妇人。
十六年,多少个孤枕难眠的夜晚。
十六年,多少次对着铜镜,看着自己一点一点老去。
她以为自己会这样过一辈子,守着这个王座,守着新罗这片土地,直到老死。
可老天爷竟让她遇见了他。
那男人只是一夜,就让她心甘情愿放下一切。
“娘娘…”侍女小心翼翼地问,“您舍得吗?”
金德曼回过头:
“舍得什么?”
“王宫、王座,还有新罗的百姓……”
金德曼沉默片刻,缓缓道:
“王宫是石头的,王座是木头的,有什么舍不得?”
“至于百姓……”
她顿了顿,嘴角浮起一丝笑:
“他们现在过得比从前好。有地种、有饭吃,不用再给贵族当牛做马。新罗女王给不了的,大唐给了,他们还需要我吗?”
侍女低下头,不敢再问。
金德曼转过身,继续看着窗外。
良久,她轻声道:
“本宫……我,以后只是顺义夫人了。”
“不再是女王,只是个女人。”
“一个有人疼的女人。”
侍女抬起头,看见自家娘娘脸上,竟浮起少女般的羞涩。
她也笑了。
娘娘,终于像个人了。
三日后,车队启程。
金德曼坐在马车里,掀开车帘,看着渐行渐远的庆州城。
城楼上,大唐的龙旗迎风飘扬。城门口,黑压压跪着一片百姓。
他们跪在那里,对着车队的方向磕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