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云昭扶著沈囡囡的手还搭在她腰侧,可指尖却像忽然失了力,又像怕自己一用力,眼前这一切就会碎。
他站在那儿,连呼吸都停了。
耳边的风、院里的桂花香、沈润还在跳脚的骂声,全部隔了一层厚厚的水,模模糊糊的。
只有她说的那三个字,清清楚楚,一遍一遍在他脑子里回放——
我喜欢他,
我喜欢他,
我喜欢他。
他们早就不止一次確认过彼此的心意,
可这一刻不一样,
经歷了假死、抢亲这般事情,他那般惨烈地出现在她面前,
他这几天是真慌了,
从黑风谷爬出来那天,他浑身是血,骨头断了两根,第一句话问的是“京城有消息吗”,
莫白那时脸色很难看,支支吾吾不敢说,
萧云昭只看他一眼,便知道出事了,
后来莫白跪在地上,说沈小姐与三皇子定了亲,
他一拳砸在石壁上,指骨裂了,血顺著石缝往下淌。
他一路不眠不休地赶回来,吃不下饭,喝不下水,靠著那件她的小衣撑著,闻一下,就又能撑一百里路。
他是萧云昭,是昭亲王,其中的关窍他怎么可能想不明白,
可人真到了绝境里,理智这种东西並没有那么稳,尤其那个人是她。
他以前不知道自己该怎么爱一个人。
是沈囡囡教会了他。
从一颗糖开始,
从一声“阿朝”开始,
从她一遍遍跟他说“好好活著”开始。
他学了那么久,学得跌跌撞撞,可还没来得及学会如何不害怕失去。
黑暗里爬出来的人,尝过一口甜,哪还捨得松嘴。
他以为他回来晚了,以为她不要他了,以为他把这辈子唯一的念想弄丟了。
所以当他看见她穿著大红嫁衣站在萧云珩身边的时候,脑子里那根弦就断了。
他不想听解释。
不想听局势。
他撕她的衣服,咬她的唇,用最疯的方式確认她还活著、还是他的。
他怕那些温声软语的解释,怕她跟他讲道理,怕她说“阿朝你冷静点我们慢慢说”——他不想冷静,他只想把她揉进骨头里,谁都抢不走。
可她刚才说“我喜欢他”……
眼底那点阴戾、疯劲、杀意,全都被这一句话砸得溃不成军。
他像是不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