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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初见世面(第2页)

过了一小时,侯爵进来,查看抄件,惊奇地发现,于连写“cela”,连写两个“l”,成了“cella”。“神甫跟我说,此人如何如何有才学,看来也许是个神话!”侯爵大失所望,很委婉地对他说:“你拼写方面,不十分有把握吧?”

“也许。”于连随口答道,根本没想到自己的笔误。看到侯爵这么和善,他大为感动,不禁回想起瑞那先生那副傲态。

“弗朗什-孔泰来的这位小神甫,学到这个程度,看来时间都白费了,”侯爵心里想,“只怪我太需要有个办事可靠的人以为臂助。”

“Cela只有一个l[6],”侯爵对他说,“以后凡是抄件,拼写没把握的字,最好查查字典。”

六点的时候,侯爵把于连唤去,看他穿着长筒靴,脸上便明显露出不悦的神色:“我应该怪自己,忘了相告:每天五点半,你该穿着整齐。”

于连瞧着侯爵,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要穿上长筒袜。以后阿三会提醒你的。今天,我代你致歉吧。”

说罢,拉穆尔先生领于连走进一座金碧辉煌的大厅。遇到同样的场合,瑞那先生绝不会错过机会,三脚并作两步,抢先进入客厅。受他旧东家虚荣心的影响,于连加紧脚步,一脚踩在侯爵脚上,痛得侯爵摇头咋舌,因为他本来就有痛风症。“啊!没想到此人还这么莽撞!”侯爵心里想。他把于连介绍给一位身材高大、仪表威严的妇人。原来是侯爵夫人。于连觉得她样子傲慢无礼,有点像布雷专区行政长官莫吉鸿的夫人光临圣查理节宴会的架势。客厅极尽奢华,于连简直有点恍惚,拉穆尔先生说了什么,他都没听清。侯爵夫人爱理不理地瞟了他一眼。宾客中于连认出有年轻的阿格德大主教,真有说不出的高兴,几个月前,在布雷修道院举行的典仪上,主教曾降贵纡尊,跟他有过交谈。于连心虚情怯,凝视的目光分外柔和;年轻主教看到了想必有点惊愕,却懒得去认这内地人。

客厅中雅集诸君,在于连看来,多少有点郁闷和拘谨。巴黎人说话声音都低低的,也不把一点点小事情夸大得野豁豁。

有个漂亮后生,脑袋很小,留着髭须,脸色苍白,身材很单薄,约莫到六点半才进来。

“你老是叫人家等。”侯爵夫人让他吻着手说。

于连马上明白,这位就是拉穆尔伯爵。乍见之下,就觉得这位少爷人物可爱。

他暗想:“可能吗,会是他用无礼的嘲谑,叫我在爵府存身不得?”

端详之下,于连发现这位诺尔拜伯爵足蹬长筒靴,还上踢马刺;“而我,就该穿便鞋,显得像个下等人!”大家随即入席。于连听到侯爵夫人提高声音说出一句严厉的话来。差不多在同时,看到有位年轻姑娘,一头金栗色的秀发,体态娉婷婀娜,走来坐在他对面。她一点不讨他喜欢。不过,仔细打量之下,于连私心承认,这么美的眼睛倒还从没看到过。这双眼睛,透露出一颗非常冷漠的灵魂。后来,发现这眼神里有一种厌倦的表情。在察言观色的同时,时时不忘显得威严逼人。“瑞那夫人的眼睛也很美,颇得众人赞誉,”他暗想道,“但和这双眼睛毫无相同之处。”于连阅历尚浅,还分辨不出,不时在玛娣儿特——听别人这样称呼她——眸子中闪耀的,是机智的光芒。而瑞那夫人眼睛发亮,那是热情的火花,或者出于对恶行的义愤。晚宴临结束时,于连才找到一个适切的字眼,以形容侯爵千金眼睛之美,曰顾盼见光彩。除此以外,她的相貌,酷似乃母;于连越来越不喜欢侯爵夫人,后来索性连看也不看了。相反,觉得诺尔拜伯爵,从各方面看,都令人倾倒。于连简直给迷住了,没有因为他比自己更富有更高贵而暗生妒意与嫉恨。

于连发觉侯爵坐在那里,似有厌烦之状。

上第二道菜时,侯爵对儿子说:“诺尔拜,这位于连·索雷尔先生,是我刚罗致门下的幕友,想要大大栽培他一下,假如cella(‘这’)能办到的话。你要对他多加照应。”

侯爵转身对邻座说:“他现在当我的秘书。他写cela,有两个l,来个加倍儿!”

席上诸人都朝于连望去,于连正向诺尔拜点头致意,过分谦抑了点儿;不过,一般说来,大家对他的眼神还感满意。

想必是侯爵谈起过于连所受的教育,因为有位宾客,引贺拉斯来考他。于连心里想:“正因为谈贺拉斯,我才在贝藏松大主教面前一炮打响。看来,谅他们所知也只此作家。”这么一想,心中有了把握。这种情绪变化,十分迅捷,因为他刚断定,拉穆尔小姐绝不会是他心目中的女子。进神学院以后,他把所有人都看成坏坯子,再不轻易被他们吓倒。饭厅的陈设如果不那么豪奢,他会镇静得多。具体说来,是两面大镜子使他感到不自在,镜子每面高可八尺,他谈贺拉斯时,可从镜子里看到他的诘难者。以内地人而言,他的语句不算长。他的羞缩不安,或者对答如流时的春风得意,给他原本就漂亮的眼睛,更增添了神采。他被公认为令人愉快的少年。这类考查,使严肃的宴席,多出几分情趣。侯爵递了个眼色,要诘问者再难一难于连。“敢情他真略知一二?”侯爵想。

于连一边思索一边回答,已经不那么羞怯,可以卖弄一下,当然不是卖弄机智——不知巴黎人的措辞方式,机智是卖弄不起来的——而是卖弄新奇的想法,尽管表达得不够优雅,也不够切题,但大家看出,拉丁文他是精通的。

于连的对手,是碑铭科学院院士,碰巧还是懂拉丁文的。他发现于连人文素养甚佳,便不怕他受窘,想法给他出难题。舌战犹酣,于连终于忘掉饭厅的富丽,围绕拉丁诗人畅叙己见,那是对方在任何书本上都看不到的。对方倒是正派人,居然对年轻秘书不吝恭维。幸而,这时饭桌上开始争论贺拉斯的穷通问题:一说他很有情趣,纵情声色,忘怀得失,写诗就像莫里哀和拉封丹的文友瞎掰儿(Chapelle)为了自娱;一说他是个穷光蛋桂冠诗人,像诽谤拜伦的骚塞(Southey)一样,侍奉宫廷,写写给皇上祝寿的谀诗。他们谈到奥古斯特与乔治四世治下的社会状况。这两个朝代,贵族的权势极大——但在罗马,贵族的部分权能这时眼生生被保护文艺的梅赛纳抢去,而梅赛纳只是区区一骑士;谈到英国,贵族把乔治四世的权限缩小到近乎威尼斯的一个总督。宴席一开始,侯爵就感到昏沉烦闷,听到争论,才脱出昏昏然的状态。

像骚塞、拜伦、乔治四世等现代人物的名字,于连是初次听到,当然茫无所知。但只要提及罗马史实,那是可从贺拉斯、马夏尔、塔西佗辈的作品中获知的,他就无可争辩地高人一头——这点大家都看出来了。于连与贝藏松大主教有过一次名噪一时的论辩,他从这位高级神职人员那里偷得不少观点,这次就毫不客气据为己有;而这些论旨绝不是最不受赏识的。

等平章诗人谈到意兴阑珊时,侯爵夫人才看了于连一眼;她有一条宗旨:凡是能逗丈夫高兴的,俱加赞赏。“别看这年轻教士外表笨拙,内里或许腹笥甚宽。”院士对坐在旁边的侯爵夫人说,于连也隐约听到了。这类现成说法,正适合女主人的聪明程度,就把院士对于连的评语接受下来,庆幸邀院士来用餐做得得当。“总之,此人能逗我丈夫高兴。”侯爵夫人心里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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