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简直是个强盗窝,”他像巴齐勒[8]那样说道,“来的都是些败类。”
这只能怪正颜厉色的神甫不懂高等社会的奥妙。但是,他从詹森派朋友处,对衮衮诸公已有确切不移的看法,他们或是靠巧为党派效劳,或是靠暴发不义之财,才进得这类客厅。这天晚上他心头壅塞,对于连的提问回答了好几分钟,后来忽然打住,后悔说了人家坏话,认作自己的罪过。脾气暴躁,每多刻峭,视宣扬天主的仁慈为己任,他在尘世的生活,就是一场征战。
“瞧,彼拉神甫那副尊容!”于连走近长沙发时,听到拉穆尔小姐这么说。这句话,于连觉得就像冒犯了自己;不过平心而论,她说得不无道理。彼拉神甫无疑是客厅里最正派的人,但他瘢痕处处的脸相,因受良心的责备,这时变得非常之丑。“行呀,那就以貌取人吧,”于连想,“彼拉神甫心细如发,为了点小事而深自咎责,样子才这么狞厉,而奈丕矮这个不齿于人的奸细,他的脸上却一派宁静平和的气象。”不过,彼拉神甫为自己教派的利益已做了很大的让步,还专门雇了一个仆人,现在穿着也整齐多了。
于连注意到客厅里有点异样:所有目光都转向门口,说话的声音也低了一半。当差通报大名鼎鼎的特·托利男爵驾到;在最近一次选举中,这位男爵成了众矢之的。于连走上前去,想看个仔细。托利男爵曾主持一个选区:他心思活络,想把选某一派的选票调包,换成别的小方片,张张填上他中意的名字。做手脚的时候,被几个选民看到了,马上对他大加恭维。因此之故,这好家伙至今还灰头土脸的。刁钻促狭之徒,便含沙射影,说什么“该服苦役”之类的话。拉穆尔侯爵见到他,态度也冷冷的。可怜的男爵一转眼就溜走了。
“他之所以急急要走,准是到空得先生(M。te,当时的魔术大师)家学本领去了。”夏尔伟伯爵说得众人哄堂大笑。
这天晚上,陆续趋候拉穆尔(相传侯爵要组阁了)府的,有几位沉静的大贵族,不少阴谋家,大都声名狼藉,不过全都绝顶聪明。那个小唐博,就在这些人中初试锋芒。他的见解未必精辟,但补救之道,就像我们马上会看到的,是说起话来振振有词。
“那家伙为什么不判他十年徒刑?”于连走近去时,唐博正大放厥词,“是蛇蝎就该扔入土牢,让毒虫在暗角落里完蛋,不然,毒液散发出来,危莫大矣。罚一千大洋,顶什么事?他穷无分文,最好不过,反正他依附的党派会惠账的。对他就该罚五百法郎,关十年地牢。”
“哎!他们谈的这个怪物是谁呢?”于连想。他同僚激昂的语调,癫獗的手势,于连只有佩服。院士的宝贝侄子那张瘦精精皱巴巴的脸,此刻显得十分猥琐。于连听听就知道了,他们说的是当代最伟大的诗人[9]。
“啊,畜生!”于连几乎要大声喊出来。出于义愤,眼泪涌了上来,“啊!小无赖!这番话,得叫你吃不了兜着走。”
“不过,他们只是一批急先锋,替侯爵领导的党派卖命而已,”于连想,“遭他诽谤的那位名人,如果肯卖身投靠,不说出卖给庸庸碌碌的奈瓦尔内阁,就出卖给时时轮换的哪位还算廉正的总长,那多少勋章,多少干俸,还不由他得?”
彼拉神甫远远里向于连招了招手,为拉穆尔侯爵刚向他面授机宜。但于连这时正低眉顺眼听一位主教的抱怨,等到能够脱身,走近他的忘年交时,发现神甫被可恶的小唐博缠住了。这小畜生对神甫恨得牙痒痒,以为于连得宠全仗着神甫,所以也来献媚讨好。
“那个老废物,不知死神什么时候才能给我们清除掉?”文痞咬牙切齿,用这种措辞,谈论那位备受尊敬的霍兰德勋爵[10]。他的特长,是能熟记要人名流的资历,刚对英国新王登基后,那般炙手可热的人物,很快评论了一番。
彼拉神甫踅进旁边一个客厅,于连跟了进去。
“侯爵不喜欢舞文弄墨之徒,这点我要提醒你注意;他对此极为反感。懂拉丁文,如果可能,还要懂希腊文,懂埃及史、波斯史等,他就会夸奖你,庇护你,把你当饱学之士。千万别用法文写东西,尤其不要妄议越出你地位的重大问题。一旦喊你狗屁文人,就够你倒霉的了。卡斯特利公爵批评达朗佩和卢梭时说过:‘此辈囊无千金,却想纵论天下大事!’你身居爵府,这句名言怎能不知道?”
“看来什么都瞒不过,”于连想,“这里也跟神学院一样!”他用夸饰的文笔,写过八九页东西:那是对老军医盖棺论定的颂词;按他的说法,是老军医把他栽培成人的。“那小本子,”于连心里想,“一向是锁得好好的。”他上楼到自己房里,把手稿付之丙丁,再回到客厅。议论风生的无赖都已走掉,只剩下戴勋章的几位。
在下人们搬来时台面已摆好的餐桌旁,坐着七八位名媛贵妇,一个个都非常假仁假义,年纪在三十至三十五之间。娇姿艳色的特·菲华格元帅夫人一进来,就为自己姗姗来迟而连连致歉。此时已过半夜,她走去坐在侯爵夫人身旁。于连深感激动:看她明眸善睐,顾盼神飞,大有瑞那夫人的风采。
拉穆尔小姐那一伙,还聚着很多人。她和几位朋友正在嘲弄情场失意的特·泰磊伯爵。泰磊伯爵是独生子,他的先人就是靠资助国王讨伐百姓,才大量聚财而闻名一时的犹太人。其父弃世不久,留给儿子每月十万银洋的进款和一个臭名昭著的姓氏。这种特殊的境况造成一个人,要么性格特别单纯,要么意志特别坚强。
不幸的是,这位伯爵是个好好先生,所抱的各种奢望都是他的马屁鬼引出来的。
凯琉斯先生认为,是周围人的鼓动,泰磊伯爵才向拉穆尔小姐求婚的(匡泽诺侯爵也在追求这位千金,他晋升公爵已指日可待,且每年有十万法郎的年金)。
“哎!你们可别怪他有这股子劲呀。”诺尔拜用可怜巴巴的口气说。
可怜的泰磊伯爵,最缺少的可能就是意愿了。就性格的这一方面而论,他有资格当号令天下的君主。他不断听取众人建议,但哪一种主张,他都没有勇气贯彻始终。
拉穆尔小姐说:“单是他那张脸,一看就令人发噱。那是困惑和失意的奇怪混合;有时,还能看出一点自命不凡的气概和财大气粗的专横——身为法兰西的首富,尤其自恃长相不错,年纪还不到三十六,当然会有这种架势。”
“此人非常放肆,但骨子里却非常胆怯。”匡泽诺侯爵说。
凯琉斯伯爵、诺尔拜伯爵和两三个留小胡子的年轻人,净拿泰磊伯爵寻开心,而这阔佬竟木然不觉。最后,时钟敲一点了,他们才把他请走。
“这种天气里,在门口恭候的,还是府上的阿拉伯名马吗?”诺尔拜问他。
“噢不,是一对新马,价钱要便宜得多,”泰磊答道,“左边一匹,花了我五千法郎;右边一匹,只值一百路易——但是,你可以相信,这匹马只在夜里才套,跑起来却跟另一匹非常合拍。”
听了诺尔拜的高见,泰磊伯爵觉得像他这样的人爱马成癖,是理所当然的,只是不该让马淋在雨里。他先动身,过了一会儿,其余各位也走了,一边还拿他取笑不断。
听到他们下楼时的笑声,于连想:“如此这般,我算看到了自己处境的另一极端。想我一年没二十金币进款,却和每小时有二十金币进账的人平起平坐,而此人还受尽众人奚落……这类见闻,倒是医治贪欲的良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