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天江洄一直在手机上与她联络,话里话外想要拉近距离,但她们俩根本没什么交集,除了沈确外,唯一的就是江洄现在所在的课题研究组,是她妈妈留下的。
她的学院里挂着孟凛的照片,同样的名字,相似的长相,但那也构不成如此无端热络的理由。
不论江洄靠近她的原因是什么,孟凛对她都没有兴趣,所以她直接在微信里把话说开了。
她拍了拍身边的座位,示意沈确坐下,“别看我这样,其实我这个人也是很挑剔的,也不喜欢拐弯抹角。如果你觉得我是在纠缠你,让你很反感,你大可以直接告诉我,而不是把我当成一个麻烦,或是个物件,转手给你的朋友。”
沈确皱了皱眉:“我没有把你当成物件。”
孟凛反问她:“那你把我当成什么?”
“……”沈确被她堵住了话口。
孟凛笑笑,起身走了:“无所谓,你不反感就行。”
孟凛也不是非得跟沈确有什么样的关系,她那时候正和褚步庭进行主权争夺战,从小到大她几乎都是两点一线,豪车接送听起来风光,但年复一年,她毫无自由可言。
褚步庭并不限制她社交,但对她的安全控制到了毫厘,即便上了大学,她也不允许她住校,遇见沈确,是这张密不透风的网第一次出现缺口,吹进一缕自由的空气。
她知道褚步庭迟早会再替她安排保镖,在那之前,她想透过这个缺口,多看些外面的风景。
而她越观察沈确,越觉得她们本性相斥,沈确做的事,她无法理解,沈确这个人,正得发邪。
即便这样,她还是无法控制注意她。
后来她知道,原来见色起意还有个雅称,叫生理性喜欢。
“沈确,我脚扭了,你送我去教室呗。”
沈确看了眼她抬起的腿,面无表情的扶住她,直到教学楼门外,她才开口:“你不是真的需要帮助,没必要特意消遣我。”
“嗯。但你帮助的很多人,也不是真的需要你帮助,他们只是想偷懒而已。”
孟凛把脚放下,问她:“而你很多时候其实根本不想做,比如刚才,为什么不拒绝?”
她明明有时是厌烦的,却变成了别人口中那个‘虽然看起来很凶,但脾气意外很好’的人。
“因为没必要拒绝,不过是举手之劳。”
“可举手之劳,也分方不方便,想不想做,帮人是情分,不帮是本分,不是吗?”
“不,人本来就应该做正确的事,谈不上什么情分与本分。”
“原来你真是社会主义的接班人,失敬。那你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你对别人那么耐心,却唯独对我会发脾气?难道你的利他主义还有触发的必要条件?譬如说普通人可以,有钱人就不行,其他同学可以,孟凛就不行?”
沈确:“……”
她们好像处处都不对付,却又偏偏凑在了一起。
一个光明正大死缠烂打,一个区别对待却不拒绝。
孟凛惯来是个喜欢得寸进尺的主,既然沈确不拒绝就等于同意,沈确同意就等于沈确很乐意,这条潜规则由孟凛单方面确立,且仅对孟凛本人有效。
沈确也许是个认可吃亏是福的人,但孟凛不是,她的原则是她乐意的话,别说是钱,黄金珠宝奢侈品她说送随手也就送了,她不乐意,就算是玩腻的二手玩具扔了也不给你。
她尤其讨厌那种浑水摸鱼,偷奸耍滑,藏在人群里沾着点便宜就万万岁的狡黠鬼。
既然沈确不拒绝,她就帮沈确拒绝:
“哈喽同学,沈确今天没空帮你交报告,自己去学生会吧,今天你们不是还要开例会吗?”
“骚瑞啦,占不了座,我们中午约了吃饭呢。”
“她明早没法提前到噢。沈确,我想吃三食堂的小笼包,明天我在203上大课,等你喔~”
“你感冒啦?好可怜,熏疼。但是沈确今晚没空帮忙管你们社团训练,她得帮我弄论文资料呢……大一当然也要写论文啦,我和你们不一样嘛,我八岁就发SCI啦…嗯嗯,我们确实不同专业,没事哒,我的论文方向也不是本专业哈,别担心,挂了吧,好好养病喔!”
孟凛也不是来者皆拒,如果对方足够真诚,她不会拦着沈确,也不介意自己再搭把手。
只不过她的阴阳怪气和随心所欲得罪的人远比帮助的要多得多得多。
不久之后,一条校园网里关于‘怀疑沈确被富二代包养’的匿名帖悄然火了起来。
当时孟凛忙于缠人,根本没有发现,这事还是先传到沈确那里,她才知晓。
知道的时候,帖子已经发酵了好几天,沈确有贫困生buff,加上人缘不错,而且每次孟凛出现,她就臭脸,显得很不情愿,所以舆论从一开始就直指孟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