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黎又去缠勤娘,“大嫂,就带上我吧,我还没见过你杀猪呢。”
“要杀猪也是祝大……我爹杀,和你大嫂没关系。”
“不,就是我杀。”
勤娘语出惊人,惹得兄弟俩面面相觑。
祝屠户守着肉铺,见闺女带着女婿一大早出现,乐了,说明小夫妻处得不错嘛。
“闺女啊,怎么第二天就回门了?没规矩!让贤婿见笑啦。”
勤娘不理这臭爹,陈暮向岳父行大礼,恭敬道:“离得近,也就不讲究这些虚礼了,希望您不要厌烦我们来得勤才是。”
“瞧瞧!我贤婿多会说话。”祝屠户这时更加确信女婿不错,得意自己给女儿寻了户好人家。
“别啰嗦了,去烧水,烫猪毛。”勤娘使唤她爹。
“姐,热水掌柜的早就吩咐我烧好了。”小伙计七天道。
陈暮大显身手,问清楚要杀哪头,换上粗布葛衣,走进圈里,都不须驱赶,铁钳样的大手揪住肥猪耳朵,任它如何挣扎也逃脱不开。
两百斤的猪被他一溜烟扯到庭院当中,双手提猪后腿,用力一抛,就上了条案。
猪被砸晕了般,哼唧数声,才想着要起来。
祝屠户和七天看得目瞪口呆,忙拿绳索过来捆住猪的四肢,固定好。
等在一旁的勤娘手持尖刀,沉着冷静,一看就是做惯了这事。
她一脚压猪固定,眼睛在猪身上打量,找准位置突然出手。
用力一刺,猛推,旋着刀刃拔出。
热血便如瀑布般涌下,落入下方早就准备好的木盆当中。
放干血后,烫皮拔毛、开膛破肚,都不在话下。
她那刀使得得心应手、出神入化,几乎是往哪儿轻轻一划,哪儿的骨肉就应声分离,都不须多少力气。
杀完猪,再收拾好,勤娘挑拣出一条最好的里脊和五花肉,又取了些猪头肉和下水,准备带回婆家。
“爹,你和七天看店,明儿我再来。”然后呼唤小狗似的招呼:“阿暮、小黎,走了,回家。”
陈暮兄弟俩愣愣跟在后头,走出数丈远,陈暮才看着手中拎着的大串小串猪肉,结巴着问道:“夫人,这不好吧?我什么都没做,就连吃带拿,顺走这么多东西,以后岳父这生意怎么做?”
“这很好,一家人不说两家话,给你你就收着。”
“哦,哦。”
回去后,发现陈宅门口停着车马,竟是陈遵回来了。
他在正堂擦脸,陈黎兴冲冲跑进去,“爹,您怎么回来这么早。”
陈遵拿着手巾转身,看一眼儿子,见他衣摆带泥,身上也热烘烘散发着骚猪味。
他一向十分爱洁,有些受不了儿子这样,感觉自己的地都要被污了,皱眉道:“这是去了何处?”
“大嫂家的肉铺,我们刚看了大嫂杀猪,她可厉害了,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一击便让那肥猪毙命!还有她切肉分肉的本领,那叫一个了得,我今天也算见识了什么叫庖丁解牛。”
陈黎一阵吹嘘。
陈遵心情微妙。
那岂不是,他这宅子日后都要一股家畜味?
似乎不太妙啊,结亲前怎么疏漏了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