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特林颇为傲慢地表示:
“恩林?蛐蛐一个恩林,他算什么东西?!
他『打怪英雄的称號,不过是阿什顿城报社內某个写稿的白痴一拍脑袋想出来的。
我可是领主大人亲自任命的总司令,是拯救了威克镇的英雄,是北境人心所向的旗帜。
他们就算知道些什么,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又能奈我何?
更何况,这里是威克镇,是我的军营,是我麾下上万大军的驻地。
他恩林手底下有几个人?”
斯特林的傲慢没毛病。
毕竟,他是堂堂的平叛军总司令,忌惮一个毛头小子,这是什么天大的笑话?
“而且,”斯特林又笑道,“他们越强,对我来说,越是好事。”
“好事???”
“是啊,斩首小队,是来做什么的?”斯特林问。
“斩首……地下城那个人类城主。”
“没错。既然他们这么强,那么,用来对付那个神秘的人类城主,再合適不过了。”
3號明白了:“您是想……”
“驱狼吞虎。”斯特林冷冷道,“我会让他们儘快赶往隱雾森林,去和那个人类城主拼个你死我活。
如果他们贏了,杀了那个人类城主,叛军和魔族群龙无首,我军便可轻鬆收復柯恩镇,甚至趁势攻入隱雾森林。
这份功劳,自然是我这个总司令指挥有方。
如果他们输了,死在地下城或叛军手里,这样也好。
既除掉了这些可能碍事的傢伙,又能激化矛盾,为我大军进攻提供更充分的理由——为英雄復仇,多么正义的旗帜。”
这么一算计,斯特林觉得自己真是贏麻了。
“所以,3號先生,你不必担心。他们越强,我越高兴。我会好好使用这把锋利的『刀,直到它卷刃,或者折断。”
3號表示道:“还是斯特林大人想得周到。”
他不得不承认,斯特林的想法更现实,也更阴险。
从政治和权力的角度,这確实是最好的处理方式。
“但是,”3號还是提醒道,“您还是要有所防备。”
“这是自然。”斯特林说,“我也不是非要置他们於死地,可以尝试拉拢。
权力、地位、財富、女人……这些东西对年轻人的诱惑力就不用我多说了吧?
总有恩林想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