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带着一种无言的快乐摇了摇头:“喜欢。其实挺喜欢。”
“可我以为你讨厌它。”
“讨厌过。”他说,“不过我坐这儿看窗外的日落,很美——我是说真的相当令人震惊的美——然后转过身,看见酒吧里全是这些内陆怪人,我就想:‘哇噻,我喜欢这儿。’”他用最坦诚的疑惑看着我。“我喜欢。我真的喜欢。”
“我太高兴了。”
他喝干了他的啤酒,站起身。“你准备好再来一瓶没?”
如今轮到我迷惑。我开始觉得这么快地喝还太早,转念一下,去他的。我们跑了这么远的路,而这地方归根结底就是为喝酒而造的。
我喝干了我的,递了过去。“当然,”我说,“干吗不?”
呃,我不能假装自己记得许多之后发生的事。我们喝了大量的啤酒——大量的。我们吃和棒球手套一般大的牛排(说不定就是棒球手套),用更多的啤酒把它们冲下肚。结识了许多朋友。我们周旋着,仿佛身处鸡尾酒会。我和农场主、剪羊毛的人,还有奶妈厨子聊天。遇见了环球旅行时的旅伴,和酒吧店主布鲁斯·卡特尔聊了会儿天,他说了为何自己来到这么一个孤单遥远之处开酒吧的复杂故事,而这知心话如今我一丁点儿也想不起来,因此当然也无法记录。当夜晚慢慢过去,酒吧变得不可思议地拥挤热闹。所有人都来路不明,只知道至少有五十个欢快坚定的酒徒,藏在戴利沃特斯附近的灌木丛里,还有至少一样多的我们这样的旅客。至少有十四个人在台球桌上完胜于我。我替陌生人买酒。打了电话给老婆,表达了持久不变的忠诚。冲着任何对我讲故事的人傻笑,冲着任何方向放射出盲目的溺爱。我会和任何一个人去任何一个地方。第二天早上醒来,发现自己衣服一件没脱地躺在铺盖之上,对于那个夜晚棒球手套之后的部分没有任何清楚的记忆,脑袋像被火车撞过。
“咖啡在哪里?”我用细成一条线的声音抱怨着。
他用一只软塌塌的手大概地指了指。在隔壁屋里,我找到了一壶热水,旁边是速溶咖啡、茶包、奶粉、冲热饮的糖。我在一只杯子里装了满满半杯速溶咖啡的粉,滴进几滴水,又去找阿伦。
我像个病人一样,虚弱地举起杯子,送进一点儿咖啡到嘴里。再嘬了一两口之后,我开始感觉稍好一点儿。阿伦,反倒惨不忍睹。
“我们多晚才睡?”我问。
“晚。”
“非常晚?”
“非常。”
“为什么你坐在那儿闭着眼睛?”
“因为我怕睁开了会流血至死。”
“我有否失态?”我仔细瞧了瞧房间,看自己的平角裤是否挂在某条椽上。
“我不记得有。你台球打得像屎。”
我毫不惊讶地点了点头。我经常用酒精来掩盖自己可怜的球技。一边让陌生人对他们的能力信心大涨,一边自己心甘情愿地买单。
“还有什么?”我问。
“明年暑假,你要和一家韩国人房屋互换。”
我若有所思地噘起嘴。“韩国还是朝鲜?”我问。
“不知道。”
“你编的,是不是?”
他俯过身,从我衬衫口袋里灵巧地抽出一张名片,端给我看。上面写着,“李孝浩,肉类批发商”之类,以及一个釜山的地址。在下面,是我自己的笔记,写着:“6。10—8。27。不着急。”
我把卡片折了一折,放进了烟灰缸。
“我想现在离开这儿。”我说。
他点点头,用意志力站起身,微微颤抖着去收拾他的东西。我犹豫了好一会儿,跟了过去。
十分钟后,我们在去爱丽斯泉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