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野丘间寻古路,萧萧暮云半边天。”
伴随着一阵粗糙到耳朵发痒的鼓锣声,程六后背硬生生起了一层白毛汗。在喜轿里,他咬着牙,只觉得喜轿似碗,自己则是撒在碗里胡蹦乱跳的黄豆,心里忐忑不安、七上八下的—直到—他听见外面没了声音。
此人是为程家六郎,本名程凡,长得有鼻子有眼,颇为秀美标致的一张俏脸。敞开了来说,这张脸属实不错,纤纤细眉,秀挺鼻梁,柔软浓密睫毛下覆着的分明是含情眸子,仿若细线勾勒出来的一般。眼尾沟弧度偏润,浑圆柔和的眼型。而最为出彩的,就是唇边生着一颗淡色小痣,为整张脸增添了几丝缱绻的意味。
此刻,喜轿外一片令人心中发毛的死寂。
轿子被人重重放下,程凡高度紧张之下一时无察,硬是随着惯性往前扑了半个轿子,差点就是摔个眼冒金星,满地姹紫嫣红花落去。
程凡哪里还有心情去管胳膊摔成什么惨不忍睹的凄惨样子,只是暗自庆幸:袖口中的匕首没有把自己扎成个人形水壶。
从这个想法,也能隐约发现程凡极其少见的几个优点之一,寻常男子被人哄着穿上嫁衣去嫁个人不人、鬼不鬼的妖精。性子烈点的不是血溅三尺,也得是破口大骂。
程凡不一样,在得知自己男扮女装替嫁的第一瞬间——程凡先是动用他那营养不足的脑子好好地把每一个字循环往复地咀嚼了一遍。
什么?嫁人?我吗?
他仔细思考了一下,自己性别男,要嫁人,男扮女装。其实前两个他觉得自己自己能接受,既然前两个能接受,那第三个其实也不是什么要紧事。
只是裙子而已嘛,能有什么大不了了的?又不是叫人去死去活去这样那样。程凡心下倒是坦然,反正他脑子也不怎么好使,想不明白的,索性不去想。
直到爹珍惜地捧着个还没小孩手大的黑面馒头小心翼翼地边啃边惺惺作态:“小六啊,到了山上你要好好伺候狐仙大人啊。”
我可以嫁人,甚至是嫁给男人。但是你要去给一个动物做妾你是不是有点过分了!
程凡看向娘,他一直觉得娘和爹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如果要打比方的话,娘是白面,爹就是一把土——不,土还不如,爹就是一坨粪。
爹,本名程剩儿,粗俗丑陋,一笑眼尾的皱纹荡漾,能夹死那点本来就不多的心眼子,然后从心眼子的灰烬里淌出来满腹疑心。
娘的名字也好听,程凡是几个人里面最像他娘的。娘温婉素雅,就是脑子有病,吃都吃不上了,还在哪里矜持成了一副上个年代的画。
两人一个坏,一个痴,怎么也不能说是天作之合。
娘朝程凡微微的、带着些羞怯地笑了一下,似乎是不好意思似的,淡定地避开了程凡质疑的目光。
程凡回过神来,后知后觉地发现似乎只能自己嫁过去了——那当然,亲爹都捧着村长给的黑面馒头了!这个老不死的。
程凡先是自哀自怨替自己不值,顶着漂亮脸蛋儿傻不拉几、兢兢业业活到十六岁,没被村子里的神棍预言成功,说爹把孩子养熟了,卖到大户人家里当脔童——嗯,那有个好听的名字,叫书童。
其实十六岁也不算童了,程凡淡定地接受了自己的命运,还能颇具黑色幽默地冒出来点好心态逗自己开心。
其实仔细想想,自己这样的累赘嫁给妖怪挺好的。
爹得到了村长的施舍,大哥二哥也能活下去,就是可惜了两个早亡姐姐,不然也能吃上一口自己的人血馒头。
程凡一直觉得嫁狐狸精这种事挺扯淡的,先前看着一个个女儿家木木呆呆地上了花轿,他正儿八经的心里竟然还能激起来些义愤。
最终他没上前,还拿了套娘的说辞安慰自己,人各有命嘛、人生无常嘛、造化弄人嘛。
这下好了,轮到自己了。程凡这才悔不当初地想,也该舍命做一回英雄—哪怕下场是打死呢?
虽然程凡这人从头到脚,自名字到性格,全然没有做英雄的影子,说句狗熊,狗熊都得嫌句埋汰。连符合年纪的少年意气都少得可怜。
但常言还道,兔子急了也咬人呢。
再老实的人也有自己的三分心思,程凡不是无知无觉的傻子,虽然也挺接近了。
他一个人偷偷从家里翻出来了几文钱,一股脑地花出去,买了个破得出奇的烂匕首,战战兢兢地揣在袖子里,一路上比做贼还心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