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封信被重新码回纸箱的那天,沈知夏收到了家里的通知。
两位的长辈们已经敲定了订婚宴的日期,就在三个月后,场地定在陆知野捐的这栋实验楼的正对面,酒店的落地窗刚好能看见整栋楼的轮廓。
她拿着通知坐在实验楼的偏实验室里,桌角的小太阳挂件还亮着暖光,咖啡机里的橘子水还温着,口袋里那枚备用钥匙硌得手心发疼。
她没找陆知野说这件事,只是每天照旧来实验室待着,帮他整理资助名单,帮他给山区的学生打包竞赛资料,像过去的每一个日子一样。陆知野也没提那箱信,只是照旧给她留着满盒的橘子糖,照旧在她加班晚了的时候,默默把车停在楼下等,照旧没说一句“要不要跟我走”。
直到订婚宴前的最后一个周末。
两个人在地下室把那箱旧信搬到车上,准备送去回收站销毁——陆知野说,既然已经没地方寄了,这些留着也没用。
搬完最后一摞,他靠在车边点了一根烟,烟雾绕着他领口的金色徽章打了个转,散在风里。
“沈知夏,”他第一次没叫她的全名,声音轻得像风,“我从在消防栓边第一次给你讲题的时候,就知道我配不上你。我拼了十年,建了这栋楼,拿了金奖,公司上市,我以为我终于能跟你站在平地上了。”
“但我现在才知道,”他把烟按灭在路边的垃圾桶上,指尖都在抖,“从你出生那天起,你脚下的路就是铺好的紫金地毯,而我,哪怕把脚磨出了血,也只能站在地毯的边缘,碰不到半分。”
他从口袋里掏出那枚实验楼的备用钥匙,放在她的掌心,钥匙柄上缠的明黄色棉线已经磨得起了毛。
“这钥匙还给你,”他看着她的眼睛,没掉眼泪,也没歇斯底里,只是像当年在南方校门口跟她告别时那样,语气平静得可怕,“实验楼的资助项目我交给副总管了,我下周就回美国,以后……就别再见了。”
他转身上车,发动的时候,从后视镜里看见她站在原地,手里捏着那把钥匙,没动。
车开出很远,他才终于绷不住,把方向盘打在路边,趴在方向盘上,肩膀抖得厉害。
那二十七封写了十年的信,他最后还是没舍得销毁,偷偷留了最后一封,就是他回国那天写的那句“我终于站到北京了,你能不能回来看看”,夹在了他的护照里,跟着他一起,飞回了地球的另一边。
订婚宴办得风风光光,整座城市的商圈都来了人。
沈知夏穿着高定的礼服,领口别着四枚凑齐的紫金色徽章,站在温珩身边,对着镜头微笑。宴会上有人提起陆知野,说他的公司刚把国内的业务全部转让,永久定居美国,再也不回来了。
她端着酒杯站在落地窗边,刚好能看见对面那栋实验楼,三楼的偏实验室还亮着灯,桌角的小太阳挂件,在黑夜里亮着一点极淡的光。
她摸了摸口袋,那枚备用钥匙还在,只是她再也没有打开那扇门的理由了。
后来很多年,有人在国外的一个公益竞赛展上见过陆知野,他还是别着那枚金色的校友徽章,身边堆着一摞摞给贫困学生的资助资料,抽屉里永远放着一盒明黄色的橘子硬糖。有人问他为什么不回北京,他只是笑了笑,没说话。
而沈知夏,一辈子都没再去过那栋实验楼。
那二十七封没寄出去的信,那把缠了黄棉线的钥匙,那个蹲在消防栓边讲题的少年,还有南方夏天里没说出口的告白,最终都成了他们人生里,最安静的、连告别都没有的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