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高枫的家境不好,他穿的鞋都是几十块钱的,他极有可能会把鞋子珍藏起来,捨不得穿。
周瑞家境一般,但他成绩很差,总是闯祸,是真正的问题少年,很少拿过奖项,这双鞋可以说是他为数不多的奖品,他的妈妈,很可能和自己妈妈一样,认为这双鞋很有纪念意义,帮他珍藏起来。
所以,两个人的嫌疑又回来了。
这条本已经在脑海中pass掉的线索再次变成了关键线索。
陆明澈决定接近卢高枫和周瑞,查清楚究竟谁的嫌疑更大。
当然,在姜雁发生意外之前,保护好她,才是首要任务。
梁美娟將饭菜都摆上桌,招呼陆明澈洗手吃饭。
餐桌上全是陆明澈爱吃的食物,红烧肉、青椒肉丝、番茄鸡蛋,虽然都是家常菜,但却差点让陆明澈泪目。
陆明澈有些恍惚,没想到少年时日復一日觉得无聊的经歷,眼下看来却是弥足珍贵的现实。
梁美娟將陆明澈最喜欢吃的红烧肉夹到了他的碗里,笑著说道,“多吃点。”
感受著这久未的美味,陆明澈的眼眶微微发红。
他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吃到这种酸甜口的红烧肉了,只知道別人永远无法做出这种滋味。
陆明澈决定珍惜当下,认真过好每一天。
晚饭后,陆明澈主动帮梁美娟洗了碗,拖了地,让梁美娟误以为儿子又缺零花钱了,於是慷慨地將5元大钞放在了陆明澈的臥室床头,弄得陆明澈哭笑不得。
次日,陆明澈被闹钟吵醒,下意识想要穿上运动服去公园打太极,直到看到校服和书包,才回想起来自己重回了18岁。
“呼。”
长长地吐出一口浊气,看了看墙上掛著的日历。
3月16日,星期二。
距离姜雁失踪,还有48小时。
陆明澈换好衣服,洗漱完毕,吃了梁美娟亲手做的肉包子,匆匆出了门,来到了12栋楼下。
他相信总是迟到的大小姐是不可能比自己起得早。
在楼下等待了一刻钟时间,姜雁终於出现了。
阳光洒在少女漆黑的长髮上,亲吻她充满青春气息的身体,让她整个人像是从溺水的状態中復活了过来,与被水库中打捞出的女尸形成了鲜明对比。
是的,她现在还活著。
陆明澈鬆了口气,他注意到姜雁今天没有扎马尾,而是將长发披散著。
这样看起来似乎比平时更好看了几分,不再显得那么高冷。
“你怎么了?”
姜雁忽然问道,虽然她看起来冷漠,但不代表她没有捕捉別人情绪的能力。
“没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