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风城附近很难找到魔物,戈姆为此决定先解决生机问题,狩猎一些小动物再说。
走出城门很远,一向沉默的紫云罕见的主动开口道:“那个子爵,很强,小心。“
“或许他对我有所企图,不过我身上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大不了把[魔物猎人]这个职业的修习方法首接交给他。
反正也是我父亲给我寻来的,拿去保个平安应该也没事。“
只是说这话时戈姆有些心虚,他己经弄丢了祖传的圣剑,要是再把祖传的猎人笔记交出去……
回去肯定少不了吃几顿竹苔炒肉。
紫云没有回话,她从不担心戈姆会受到迫害,他有着青年特有的天真灿烂,而且还算聪明。
只是自己的身份……可能会连累到他。
今天他们的运气很不错,能察觉到这里的动物己经渐渐从寒冬中复苏过来。时不时有几只兔子从远处跑过去,留下一地的脚印。
即使没有秋天那么肥美,但很久没吃到好东西的戈姆己经垂涎欲滴。
他掏出长剑,抛了几下。“这剑也太轻了……根本不中用。”
虽然很嫌弃,但好歹也是自己花了几个银币买来的,他没理由不用。
“你会狩猎吗?”
紫云实在不相信这个有点贵气的家伙会从事这种活动。
戈姆拍拍胸口,“放心吧,为了一次性成功摆脱父亲的掌控,我可是以第一名的好成绩从猎人训练营毕业的。“
这些紫云听不懂,只是听起来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于是只好回应道:“那,祝你好运。”
之前戈姆在野外生存的表现还不错,应该不会出岔子。
实在不行只能自己动手了,她想着。
只是戈姆的志向一向远大,哪怕饿着肚子他也不想将小兔子作为狩猎的目标。
再不济,也得打头鹿吧?
抱着这种想法,他成功带着紫云走了整整一个下午。
“不应该啊……怎么一个脚印都看不到?”
他蹲在地上,对着新鲜的粪便思忖着。
这是荒原狼的粪便,从中可以看出这头狼的生活很不错,应该皮毛光滑,膘肥体壮。
可惜狼肉很不好吃,是酸的。
当然,更重要的原因在于这是伊森的要求,不得猎杀荒原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