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东西放在桌上,再看哥俩。
寧乱和胡伢子將她翻个底朝天,啥东西都没发现。
由於俩人翻的猛,衣服撕扯之下,露出洁白光滑的肩头。
肩头处,画著一朵梅。
陈息微微一怔。
纹身?
“来,把他翻过来。”
“好嘞大哥。”
寧乱手快,一手薅著脖领子,一手薅著腰带,將梅儿整个翻了过来。
脸对著桌子,后背朝上。
陈息一把撕开衣服,整个后背映入眼帘。
只见,除了肩头处一朵梅,再无其他。
陈息咧咧嘴,可惜了。
由於这个年代刺青水平不咋地,黑乎乎的梅,看的他很难受。
玛德。
啥手艺都敢开纹身店?
这货不服。
让我来!
让胡伢子坐她后脑勺上,摁住她肩膀。
又让寧乱宰了一只家鸽,盛来鸽血调和硃砂。
这货翻出银针,一屁股坐梅儿后腰上。
银针蘸著鸽血硃砂。
上色!
踏马的。
哪有黑乎乎的梅?
这玩意就该是红的。
陈息不管不顾,不就是青佛的小夫人么,小爷今天来个刺激的。
手中银针嗷嗷往她身上扎,看得寧乱直咧嘴。
大哥这手艺不咋行啊,他在军队,经常帮兄弟们纹身。
因为常年打仗,兄弟们怕哪天战死,脑袋一旦掉了,家人都认不出哪具是自己家人。
久而久之,行伍里面流行了纹身,让兄弟给自己身上做记號。
哪天战死,家人也能通过记號认出自己,运回去安葬。
谁也不愿暴尸荒野。
幸运的话,也许能落叶归根。
寧乱总帮他们纹身,一来二去,也算有点手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