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日之后。贾充下了早朝即带回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这位贵客看上去不过三十出头。仅仅只是着一身普通的锦服,但东袅袅瞧见他的第一眼便断定其贵气十足。毕竟。如同贾充这种老江湖,当朝太尉,在这位贵客面前都一副低眉顺眼的模样。由此可见。如若东袅袅没有猜错的话,她基本上已经可以断定,此人必定是当今天子。不错。这个三十出头的青年人正是当今天子刘璿,他这些时日总是感到心情郁闷。对什么事情都提不起兴趣,贾充将这一切全都看在眼中,观察了几天之后。为了他们贾家的荣耀,贾充果断的出手了,他主动的找到了当今天子刘璿。说他府中有仙乐缭绕,刘璿一听果然来了兴趣,他最是喜欢这些附庸风雅。二话不说。正愁找不到什么新乐子的刘璿,与贾充一拍即合,立刻便换上了一身便装。前往贾府。贾充大喜。果不其然。当贾充带着刘璿刚刚步入贾府大门,便只听一阵空灵之音仿佛自九天而下。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刘璿顿时听的呆了,宫中御用乐师那么多,他还从未听过这么灵动的声音。与宫中御用乐师们的一板一眼不同,这个乐律则更加接近现代的流行乐曲。瞬间。即便身为天子的刘璿,随着这一阵阵美妙的乐章,他情不自禁的摇头晃脑。好似完全融入到了这美妙的乐章当中,让人一看就感觉他是一个行家似的。“妙,妙,此曲当真是妙不可言啊!”一曲弹罢。天子刘璿忍不住大赞起来:“爱卿,此曲出自何人之手?但听其所奏之音。朕便可以断定,她是一位姿色绝美的年轻女子,好比是天上来的九天玄女。”“这……”贾充先是满脸兴奋,因为他赌对了,当今天子刘璿果然沉迷东袅袅的乐曲。但是。当刘璿说出他断定此女子是姿色绝美的九天玄女时,贾充整个人都尴尬了。毕竟。贾充自己是一个食色性也的大俗人,在他看来,东袅袅确实可算是个绝美。如若没有脸上那道血痕的话。“快,快,带朕去见见这位绝色女子!朕倒要好好看看她究竟是何方仙女。”贾充无奈,只能硬着头皮带天子刘璿前往后院,其实在他原本的计划当中。他是没打算让东袅袅露面的,因为他担忧东袅袅脸上的那道血痕冲撞天子。适得其反。但贾充并不知道的是,东袅袅为了能让天子主动找她,可是费了一番心机。她故意在乐曲当中加入了一些勾魂夺魄的律动,一步步将天子勾引至后院。不一会儿。贾府后院。照贾充与东袅袅二人先前合计好的,东袅袅佯装并不知晓今日有贵客临门。如同往常一样来到这后院当中抚琴,一切都不是刻意为之而只是一个巧合。天子刘璿刚刚来到后院,远远的便瞧见了一个曼妙的身影正在抚弄着琴弦。正当贾充二话不说,欲上前唤这女子上前拜见时,刘璿突然抬手阻止了他。“爱卿,无需多礼,朕今日不过是临时起意来到贵府,别打扰了小姐雅兴。”“这……”作为一个老色批,贾充怎么可能会看不出来,天子刘璿看向东袅袅的眼神。有多贪恋。只是,此刻的东袅袅戴着一块面纱,待到面纱揭开那一刻,他都不敢想象。即便是老江湖贾充,都不由抹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有种生死未卜的感觉。“此乃何人?”看了一会,天子刘璿终于忍不住问了出来,贾充现在也只能硬着头皮答道:“回禀陛下,此女子乃是微臣的一位远亲,姓贾名峕,按照辈份当为臣妹。”“前些时日,臣妹家中遭逢大难,姐弟二人无处可去,便至洛阳投奔微臣。”刘璿听完微微点头,这是一位身家清白的良家女子,如此他就更有兴致了。说时迟那时快,瞧见东袅袅惹人的背影,天子刘璿再也忍不住的冲上前去。二话不说。刘璿毫不犹豫探出右手,作势就要去掀东袅袅面纱,东袅袅同样回过头来。做出一副如同小兔受惊般的模样,径直与天子刘璿二人来了一个四目相对。就在这刻。贾充见天子刘璿已经完全上道,怕他沉迷太深,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就在刘璿即将掀开东袅袅面纱时,贾充赶紧也冲上前去,一把挡在其面前。这块面纱一旦掀开就跟豪赌似的,贾充可不得为自己提前找补好一条后路。“陛下,微臣该死,实不敢欺瞒陛下,臣妹出自于民间,登不得大雅之堂。如若陛下喜欢臣妹弹奏的乐曲,不妨将其带回宫中,让她当一个御用乐师。至于其他。,!臣妹生的相貌丑陋,难入陛下之眼,恐将冲撞了陛下,还请陛下您三思呀!”“三思?”刘璿右手都已经触摸到了东袅袅吹弹可破的肌肤,三思肯定是不会三思的。但贾充仍暗自得意,反正他已言明在先,到时候天子被丑到了可怪不得他。不过。即便如此,当刘璿回头白了他一眼,根本没理会他继续去掀东袅袅面纱时。贾充的心依然一拧,毕竟他也知道这位天子性情无常,好像有啥大病似的。谁知道他瞧见了东袅袅脸上的那道血痕会不会发疯,做出什么非常的举动。果不其然。如同贾充预料的一样,当刘璿掀开东袅袅面纱那一刻,整个人都震惊当场。面色凝重!完了完了!贾充瞬间眉头一皱,他最不想看到的局面还是发生了,天子怕是要发飙了。就在这刻,让贾充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刘璿足足愣了三秒这才突然开口道:“太完美了!”“太完美了?”贾充听到这整个人都傻在了当场,定睛一看,这才发现东袅袅脸上的血痕。不对!已经不再是什么丑陋难堪的血痕了,而是变成了一支栩栩如生的傲雪寒梅。没错!东袅袅利用自己的才学,提前以她的脸作画,将那道血痕变成了一支血梅。尤其是那道血痕隐隐泛出的血红色,恰巧与血梅的风骨完美的结合在一起。独具匠心。简直就如同是惊世骇俗一般的创意,让这支血梅显的格外的令人惊叹绝伦。尤其对于刘璿这种多少有点大病的天子,自诩艺术为生命,堪称是为绝杀!-----------------:()你四世三公?我家两千年从龙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