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荣的经济地位以及国家财源,广州是北宋前期最重要的外贸港口,其市舶收入一度占全国总额的十分之八九,是朝廷重要的财政支柱,因此被誉为“金山珠海,天子南库”。因贸易规模巨大,甚至催生了“香药交引”等有价证券,被认为是宋代金融的进步。
城市建设方面,为保护商船免受飓风侵害,官员曾主持开凿内濠、修建避风港,深受商民爱戴。
(作者有话说:由于本文的男主林溪,他有一张中西混血的脸孔,要交代他的出处,必然涉及到外商到当时的北宋广州府来做生意这一环节,我查阅了历史资料,当时广州府是北宋最繁华的对外贸易出口城市,上面介绍的广州,是我查阅历史资料得来的,并不是虚构的。)
林溪是一个孤儿,从他记事起,就不知道自己的父母在哪,那时候他不在东京汴梁,而是在最南边的广州府。
在广州时,他年龄还小,只记得他是由一位跑商押货的大叔,把他从广州带过来汴京的,他曾问过大叔,他的爹娘在哪里,大叔说他的父亲是蕃人过来广州经商的,而母亲却是一富商家的小姐,由于生意场上的合作,一来二往,两个人就认识了,蕃人后来随商船回自己的国土,再也没有回来了,也可能早就死了。
小姐则是未婚产子,在他刚生下来,家里人就想弄死这个孩子,当时大叔的娘子是小姐的接生稳婆,主动揽过这个活,汇报给那家人已经处理干净了,而她不忍心看着孩子惨死,偷偷带回家养起来了,由于孩子越来越大,容貌更加显现出与中原人不同,怕那家富商发现,于是夫妻两商量,由于大叔经常在外跑商货,便由大叔带着孩子送到别的地方,看看有什么好心人可以收养,正好有一批货要送到汴京来,商家雇了不少人,大叔就在其中,而当时他已经快5岁了,虽然只有5岁,体格比同龄人高大,还长的好看,也很懂事乖巧,大叔和一同押货的伙计们平时也会教点拳脚功夫给孩子,他小小年纪练的也认真,大家都很喜欢这个孩子。
真的是天有不测风云,路上遇见抢劫货物的匪徒,人数众多,武功高强,商队的人都死了,大叔也不例外,正当匪徒举刀要砍孩子时,匪徒首领却留下了这个孩子的命,带回了汴京。
那批杀人的匪徒,我多年以后,才知道,那次的匪徒并不是真的抢劫匪徒,而是朝中有人安排的,是朝廷两派之间的争斗,货物里到底是什么,已不得而知。
“抢劫匪徒”则是他们豢养的暗卫死士,专门做一些见不得光的事情。
我被带回后,就丢在了距离汴京骑马都需要一个时辰的训练场“暗巢”,由皇城司直接管辖,而皇城司,则是皇帝直接统领的情报机构。
他们不需要问名字,因为他们都是各处收罗回来的孤儿,并不是每个孤儿都合适,还得看体格。我由于相貌异于常人的缘故,再加上几乎没饿过肚子,跟着大叔饭还是能吃饱,所以体格比正常孩子高大许多。
暗巢在山腹里,终年不见阳光。
一百个孩子被赶进巨大的山洞,教官只说了三句话:
“你们是废物,是畜生,是随时可以碾死的虫子。”
“活下来,就能成为工具。”
“最后站着的五十人留下。”
然后他们扔进来二十把短刀。
而活下来的五十人,才有资格编号。
这里没有同伴,只有强者。失去人性,失去很多,失去兽性,却会失去一切包括生命。
一个高大的男孩抢到刀,毫不犹豫刺向最近的人。惨叫声在山洞里回荡时,我已经滚到角落,抓起一把散落的碎石。
我没有去抢刀。抢刀的人会立刻成为众矢之的。那场“初选”持续了两个时辰。当教官再次打开石门时,洞里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四十三个孩子活了下来,或者说,还能动的,我蜷缩在尸体堆里,额角被碎石划破的血混着别人的血,我看起来和其他尸体没什么区别。
后来,我的编号:7号
每隔几天,都会陆陆续续送来一些孩子,集齐100个,就送入山洞“初选”
训练从卯时开始,子时结束!
第一年,每天二十里负重奔跑,爬满是倒刺的绳网,在冰水里屏息。动作慢的挨鞭子,掉队的直接被扔进后山的地牢。席地而睡,每三人分一个馒头,抢不到的就饿着。三个月后,还剩三十五人。
第二年,开始学习杀人技巧,如何用树枝刺穿咽喉,如何用石头砸碎太阳穴,如何在赤手空拳时最快夺走对方的武器。孩子们是对练,是真打。我的肋骨断过两次。
教官常说:“痛是好事。痛让你记住错误,死人才不痛。”
第三年,学习轻功!
十三岁那年的秋天,教官说开始“守猎”。我们被扔进后山的密林,每人发一把匕首,一张弓,三支箭。规则很简单:三天后,带着至少一个编号者的左耳回来。少于一只耳的,死。一只耳也没有的,死。
我在树上蹲了一天一夜,看着下面的人互相猎杀。一个曾分给我半块饼的男孩,被三个人围杀时喊了我的编号:“七哥,救……”
箭从张开的嘴射入,后脑穿出。他倒下时,眼睛还望着我藏身的方向。
第三天黄昏,我伏在溪边喝水,背后的风声不对。我向前扑倒,匕首向上撩起,是“十九”,那个曾打断我肋骨的男孩。我的匕首扎进他的大腿,他的刀划过我的侧腹。
我们俩在溪水里翻滚、撕咬,像两条濒死的野狗。最后我把他按进溪水,右手死死掐住他的脖子,左手拿起水里的石头一遍遍砸向他的脸。血染红了溪水,他不再动弹时,手里的石头还在机械地抬起、落下。
他的左耳被我割下时,还有余温。他死了,我把他踢到溪流里顺水冲走了。
而我的侧腹血流不止,伤口极大,没有止血的药,我可能也快死了,左手握着耳朵,右手握着匕首,靠在溪流旁边的石头上,熬过三天就要结束时,我却要死在这了,好像今天是中秋节,就死在这节日里吧,自生自灭!
就在我闭上眼睛等死时,周边似乎有异动,我的听力和感知力特别强,我以为他们来割我的耳朵了,我睁开眼睛,并没有人,可是风越来越大,就在距离我五丈开外,地上的树叶随风飘起,接着有一道微微的蓝光闪现,蓝光形成一个圈,圈里面走出来一个人,是一个女子,这种情形,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她穿着的服饰,是我从未见过的,蓝色衣裤,她高挑而窈窕,每一步都踏着看不见的韵律。她的长发没有绾起,卷曲如流瀑般倾泻而下,发间却闪烁着极细微的星子似的光点,仿佛随身携带了一片浓缩的夜空。
最令人窒息的,是那张脸。
那不是凡间笔触能描绘的容颜。肌肤是上好的羊脂玉,透着月光般的清辉;眉如远山含黛,眼似秋水横波,眸子里沉淀着某种极其古老而温柔的光,望过来时,让你觉得她早已认识你千年。唇色像初绽的粉色桃花,却有一个极浅的弧度,仿佛总噙着一缕知晓一切秘密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