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秒过去了。他还在愣着。那个装石榴的玻璃碗甚至微微往下斜了一点,有一粒石榴籽滚到了碗沿上,差点掉出去。
十五秒。二十秒。
陈默终于忍不住了,伸手在他面前打了个响指。
林知言猛地回过神来,那个瞬间他的耳根几乎是以可见的速度烧了起来,从正常的肤色变成粉红,从粉红变成深红,整个过程大概只花了两秒钟。
“你今天穿的是裙——”他的声音有点干,像是嗓子眼里卡了什么东西。
“嗯,裙子。”陈默低头拽了拽裙摆,语气随意得像在说今天吃了什么,“纯棉的,五十块钱,凉快。”
他迎着林知言的目光,表情坦然得不得了。他甚至伸手把裙摆提起来一点,露出半截小腿和膝盖,像服装店的店员在展示面料一样往外拉了拉。
“你摸摸,这料子还不错。棉麻混纺的,比裤衩子舒服一百倍。”
“你穿裙子?”林知言的声音终于正常了一点,但他的目光还是不敢在陈默身上停留太久,飘来飘去的,最后落在了冰箱门上。
“怎么,没见过人穿裙子?”陈默翻了个白眼,走到冰箱前面拉开门,把那袋水蜜桃放进去,顺手拿出两瓶冰水,一瓶递给林知言,一瓶自己拧开喝了一口,“你以前不是交过好几个喜欢穿裙子的女朋友吗?有一个我记得天天穿JK,你还说她可爱来着。”
“那不一样。”林知言接过冰水,仰头灌了一大口,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那是别人,这是你。”
“有什么区别?不都是两条腿撑一块布。”
“区别大了。”林知言把冰水瓶往餐桌上一搁,语气里带着一种很复杂的无奈,边说边摇头,“反正你以后穿裙子能不能……给我点心理准备?比如说提前发个微信,我好有个过渡时间。”
“你自己的心理建设凭什么要我负责?”陈默靠在厨房门框上,双手交叉抱在胸前,姿态随意而自在,那条碎花裙在他身上服服帖帖的,“而且说实话,这裙子穿着是真舒服。我以前怎么没发现呢?当女人的最大好处就是这个——夏天能穿裙子。透气,宽松,不卡裆,走路带风,比穿裤子强太多了。”
他说着,像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做了一个让林知言这辈子都忘不掉的动作。
他捏住裙摆的两侧,往上一撩。
裙摆被掀到了大腿中段的位置,露出了一双白皙匀称的腿和一条——普通的、纯棉的、没有任何蕾丝花边的浅蓝色平角内裤。
就是那种超市里三四十块钱一包三条的基础款,比很多沙滩裤的料子还多,保守程度堪比小学生游泳衣。
凉爽的风扇风呼地一下灌进去,陈默甚至还很坦然地扭了扭腰,让风吹得更均匀一些。
林知言的反应像是被高压电打了一下。
他的脖子以上肉眼可见地变成了一片通红,从耳根到脸颊再到额头,一气呵成,连脖子都红透了。
他猛地转过身去,背对着陈默,动作快得差点把自己绊倒,一只手扶住餐桌边缘才稳住身形,后背僵直得像是被人往脊梁骨里插了根钢筋。
“你把裙子放下来!”林知言的声音几乎是吼出来的。
“不是,你反应这么大干嘛?”陈默站在风扇前面,裙子还撩着,风把裙摆吹得猎猎作响,他看到林知言这副样子,心里的恶趣味像开了闸的洪水一样涌出来,“林知言,你看着我。”
“不看。”
“你看着我嘛。”
“你给我把裙子穿好!”
陈默把裙摆放下来,慢条斯理地整了整褶皱,脸上的笑意却怎么都压不下来。
他认识林知言十七年,见过这个人喝醉了抱着路灯唱情歌,见过他被前女友当街扇耳光面不改色,见过他在酒吧跟人打架之后叼着烟笑的样子。
在陈默的记忆里,林知言的脸皮厚度一直是城墙级别的,他从没见过林知言为任何事情脸红成这样。
这个发现让他觉得新鲜极了,有趣极了,甚至产生了一种近乎幼稚的报复性快感。
让你每天进来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