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如果他没看见呢?”
但戴尔德丽已经夹着布基板,蹚进了碎浪之中。
我忸怩地把汗衫丢在沙滩上,**裸地站着,只穿着松垂的游泳裤。格伦从没在澳大利亚海滩上看见过这样奇形怪状、独树一帜的并且还活着的东西,他抄起相机,兴奋地给我的大肚腩拍特写。“哔吱、哔吱……”,照相机快乐地唱着歌,他跟着我走进碎浪。
让我在此处做个停顿,插入两个小故事。1935年,距我们目前所站位置不远处,一些渔民捕获了一条十四英尺长的鲨鱼,并将它带到了库吉海滩上的一家公共水族馆进行展示。鲨鱼在它的新家巡游了一两天,突然间一阵反胃,吐出一条人类胳膊,让参观的人群大吃一惊。这条手臂最后为人所见的时候还长在一个名叫吉米·史密斯的年轻人身上。我敢肯定,他曾经柔缓地大幅度挥动着胳膊表明自己身处危境。
再来说我的第二个故事。三年前,一个晴朗平静的周日午后,同样在距此不远的邦迪海滩,不知从何处涌来四波反常的浪涛,每一浪都高达二十五英尺。退浪回卷,把超过两百个人带进大海。所幸当日有五十名救生员在岗,他们成功救起了几乎所有人,只有六人罹难。我明白,我们正在讲的是多年前发生的事故。我并不在乎。我只是想说明,海洋是个变幻莫测的地方。
我叹着气,一步一拖地走进泛着点点奶油样白沫的浅绿色海水中。这海湾浅得让人不敢相信。我们费力地走出约一百英尺,水还仅仅没过膝盖而已,然而即便是在这里,水流也已经异常强劲了——强得足以推你个四脚朝天,如果你不全神戒备的话。再往前五十英尺,水上升到腰际,浪头就开花了。如果不算上在西班牙太阳海岸潟湖一样的水中待过几个小时,又在冷冰冰的曼恩河里立马就后悔不迭地蘸过一回水,我基本上没有一点儿大海的历练。我发现步入时起时落的水中,着实让人惊慌失措。戴尔德丽愉快地尖叫着。
接着,她给我演示怎么玩布基滑板。理论上,玩法简单,让人觉得挺好把握。当一波海浪经过,她就跳到板上,沿着波峰飞掠好多码。然后轮到格伦,他滑得更远。毫无疑问,看起来挺有趣的,看起来也不太难。我怯生生地蠢蠢欲动,想试一把。
我摆好姿势,等第一波海浪过来,然后跳上板,像铁砧一样沉了下去。
“你怎么会这样?”格伦诧异地问。
“不知道。”
我重复练习,结果总是这样。
“真奇怪。”他说。
接下来的半个小时,他们两人看着我一而再地消失在海浪下面,先是偷着乐,再是有点儿惊诧莫名,最后成了不折不扣的同情。我呢,海底大概有艾奥瓦州波克县那么大块地儿都被我蹭过一遍。经过一段有诸多变数的漫长时间之后,我能倒抽着气儿不明就里地浮着漂出四英尺到一又四分之一英里远,然后下一浪扑来,立刻又被打入水下。不久之后,海滩上的人们都站定了,在我身上押宝:大家普遍认为我正在做的事儿是根本不可能成功的。
以我的观点,每次在水下的经历都大同小异。我会坚持不懈地试着按戴尔德丽给我示范的方式文雅地踢脚,努力忽略自己徒劳无功、快要淹死这个事实。因为没有其他东西比照判断,我觉得自己做得相当不错。我不能假装自己玩得不亦乐乎,怎么有人会涉水走进这么无情的环境并期望从中获得乐趣呢?于是我又觉得很神秘。不过,听天由命了,我知道总归会结束的。
或许因为缺氧吧,我迷失在自己的小小世界里,就在我又要沉下去的当口,戴尔德丽一把抓住了我的胳膊:“当心!有个小蓝。”
格伦立刻面露警觉之色:“哪儿?”
“小蓝是什么东西?”我问道,发觉此处还有自己未被告知的其他危险存在,吓得魂不附体。
“蓝瓶子。”她指着一个小水母解释说(后来我查阅一本大厚书我才知道,若没记错该书是《澳大利亚恐怖杀人物》,第十九卷),这东西在其他地方叫作葡僧帽水母。我眯着眼睛看它漂过。它看起来并不讨人喜欢,像一个系了带子的蓝色**。
“它危险吗?”我问。
我站在那里,神经脆弱,遍体鳞伤,颤抖着,身上光溜溜的,还被淹得半死不活。不过现在,在我们聆听戴尔德丽对那样的我作出回答之前,先让我直接引用一段她后来发表在《晨锋报》周末杂志上的文章吧!
摄影师拍照的时候,布莱森和布基板在一股离岸流中被拽到了离海滩四十米的地方。这股岸流从南向北流动,与更远处从北向南流动的岸流不一样。布莱森不知道这个。他没有读海滩上的警告牌。[7]他也不知道蓝瓶子水母正被吹往他那个方向——现在还差不到一米的距离了——蜇一下留下的肿块能让他痛上二十分钟,如果不走运,他的四肢会就此患上看不出表征的过敏反应,一辈子都摆脱不了。
“危险?不,”在我们站立着张嘴凝视蓝瓶子的时候,戴尔德丽回答说,“不过别碰它。”
“为什么别碰它?”
“可能会有点儿不舒服。”
我看着她,她的脸上带着饶有趣味得近乎景仰的表情。长时间乘坐巴士会不舒服,坐板条木头长椅会不舒服,谈话冷场会不舒服,而被僧帽水母蜇一下——就连美国的艾奥瓦人都知道——会痛。我突然想到,澳大利亚人身处在危机四伏的环境中,于是他们就此发展出一整套新的语汇来应对。
“嗨,这儿又有一个。”格伦说。
我们看着另一个漂过。戴尔德丽扫视水面。
“它们有时随波而来,”她说,“我们别在水里待了。”
这话我可不需要别人说两遍哦。
戴尔德丽觉得,如果我要对澳大利亚的生活和文化有所认识的话,还有一样东西需要一看。于是接下来,当午后让位给傍晚那一抹浅淡的羞红时,我们驾车出去,穿过悉尼西郊一大片光彩夺目的扩展区域,几乎就到了蓝山的边缘地带。这地方叫潘瑞斯,我们的目的地是一个庞大的豪华建筑,四周环绕着更大规模的停车场,里面的车泊得很满。一块霓虹招牌标明,此处是潘瑞斯美洲豹娱乐世界。美洲豹,格伦解释说,是一个英式橄榄球俱乐部。
澳大利亚遍地都是俱乐部——体育运动俱乐部、工人俱乐部、退伍军人团俱乐部,附属于各种政党的俱乐部——每一个都在名义上(有时候也毫无疑问地)积极地为社会某一特定阶层谋取福利。但是,它们真正在做的却是通过卖酒和赌钱赚取数额极为巨大的钱财。
我原以为我们得钻一下有关规定的空子才能被接纳进门——毕竟那是个俱乐部——但实际上,我了解到澳大利亚所有俱乐部对任何人都发放即时会员资格,他们是那么热衷于让人分享扑克机带来的欢愉。你只要在门边的临时会员本上签个名,再进去就得了。
一个男人用慈祥快乐的眼光扫视着人群,他的名牌上标明他叫彼得·赫顿,是一名值班经理。他待人接物跟差不多所有澳大利亚人都一样,属于好相处且和蔼可亲的类型。我从他那里很快得知这个俱乐部有6万名会员,其中2万人会在诸如新年前夜这样的高峰日现身。今晚的数目会是2000多。俱乐部有几乎数不清的酒吧和饭馆,还有运动设施、儿童游乐场、夜总会和戏院。他们马上要造一家有13个放映厅的电影院和大得足以容纳400名婴幼儿的托儿所。
“哇,”我说,“那这是悉尼最大的俱乐部了吧?”
“南半球最大的。”赫顿先生骄傲地说。
我们闲逛着走进庞大的内部空间,耳畔角子的叮当声不断。成百上千台扑克机站成长长的直线,基本上每一台前面都坐着一个全神贯注的主儿给机器喂抵押来的金钱。机器本质上就是老虎机,不过有一系列把人搞得糊里糊涂的背光按钮和闪烁不停的灯泡,供你运用并执行几种选择——坚守底线,翻倍赌本,拿出一部分赢钱,鬼才知道还有什么。我谨慎小心地远远观察了几个玩扑克机的人,不过除了见他们接二连三地把硬币喂进一个闪闪发光的匣子和一副气鼓鼓的样子之外,我就是理解不了他们正在干些什么。戴尔德丽和格伦同样不熟悉错综复杂的扑克机。我们塞进去2块钱硬币,只为了瞧瞧会怎么样,却立刻就吐出来17块钱。这让我们大为高兴。
我回到旅馆,像一个在乡村集市上过了异常充实的一天的孩子——筋疲力尽却异常兴奋。我在危险的大海中成功地保住了小命,去了一家富丽堂皇的俱乐部,帮助大家赢了15块钱,还交了两个新朋友。我不能说自己比起从前更接近了那种已经见识过真正的悉尼的感觉,但那一天会来临的。同时,我要睡上一晚,我还要赶火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