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看见他在录音。
他在录音里说,我是“很重要的人”。
既然很重要,为什么要推开我?
放学时,我看见他蹲在路边,低着头,对着手机发呆。他把录音一遍遍重放:
“林晓夏,穿着校服,扎着高马尾,笑起来有酒窝。”
我躲在墙角,听着那机械的播报,哭得喘不过气。
原来,他已经需要靠录音来记住我了。
那个一眼就能认出我的程星野,那个解题如呼吸般自然的程星野,不见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握着手机,像迷路的孩子般,拼命想抓住一点熟悉痕迹的陌生人。
星野,如果你忘了我——
我会把你重新捡回来的。
就算你把我当成陌生人,我也要让你重新爱上我一次。
因为爱,不是记忆的附属品,而是我心跳的本能。
程星野的日记·11月10日·雨
今天,我把她赶走了。
看着她红着眼眶跑开的背影,我的心像被钝刀割开,血流不止,却不能出声。
但我必须这么做。
就在上自习时,我望着她的侧脸,突然——想不起她的名字。
那个曾刻在心口、熟稔于骨血的名字,竟像一条滑溜的鱼,从记忆的指缝中溜走。
我翻遍草稿纸,全是混乱的涂鸦,唯独没有“林晓夏”三个字。
我慌了。
我疯狂地在手机备忘录里搜索“晓夏”——照片、录音、笔记,像一座坍塌的纪念碑,记录着我正在失去的一切。
那一刻,我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惧。
我正在一点点死去。
不是身体,是记忆。
刚才躲在墙角,我重放录音。
她的声音依旧清脆,像夏天的风铃,可我心中涌起的,却不是熟悉与温暖,而是一种陌生的悸动——
像第一次听见这个故事,第一次看见这个人。
这种感觉太可怕了。
为了不让她看见我崩溃的模样,我只能把她推开。
因为比起被遗忘,我更怕她看着我一点点变成陌生人时,眼里的疼惜与绝望。
所以,请让我先走。
请让我,以最冷漠的方式,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