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七十九岁那年脑子开始不行。一开始只是重复,同一件事讲三遍,家里人都笑,说奶奶又来了。后来是把人认错,把他叫成他舅舅。再后来她不认人了,但还讲。她坐在阳台上,对着谁都讲,讲她十六岁那年从山东跟着一个远房姑姑出来,讲火车上有人偷了她的干粮,讲她饿了两天,讲她第一次进城看见电灯以为是天上掉下来的。
这些他听了几百遍。
那时候他大三,暑假回去,每天下午陪她坐两个钟头。他很有耐心。他从来不打断她,不纠正她,不说"这个您讲过了"。他觉得自己做得很好,全家只有他能坐得住。
她是在一个星期二早上停的。不是死,是停了。那天开始她不讲了。她还活着,还吃饭,还认得出饭菜咸不咸,但她不讲了。她坐在阳台上,看着外面,一整个下午一个字都没有。
沈叙在她旁边坐了三个下午。
到第三天他才想起来一件事——
他一次都没有记过。
一次都没有。没有录音,没有笔记,没有手机备忘录。三年,几百个下午,他坐在那儿听一个人把一辈子讲完,而他一个字都没有留下来。他当时觉得记这个是不尊重,觉得那是他外婆不是他的受访者,觉得来日方长。
他后来能想起来的,只有"从山东出来""火车上丢了干粮""看见电灯"。
三个句子。三年。
那个远房姑姑姓什么,他不知道。哪一年出来的,他不知道。干粮是什么,是饼还是窝头,谁偷的,她怎么熬过那两天,她第一次看见电灯是在哪儿、什么时候、跟谁在一起——
全没了。
他甚至不记得她讲这些的时候是什么语气。是笑着讲的还是平着讲的。他不记得。
外婆是第二年冬天走的。葬礼上有个亲戚说,老太太这一辈子不容易,年轻时候从山东逃荒过来的。
"逃荒"。
沈叙站在那儿,脑子里嗡的一声。
她从来没说过"逃荒"这两个字。
她说的是"跟着姑姑出来"。她说了三年,一次都没说过逃荒。而现在她不在了,从今往后,关于这个人所有的说法都只能是别人的说法,而别人的说法只有两个字。
逃荒。
沈叙在灵堂后面的走廊上站了很久。他那天做的唯一一件事,是回家把外婆的针线笸箩翻出来,把里面每一样东西摸了一遍。
顶针给了他一句"线又断了"。
就这一句。
那是他二十岁那年从她身上拿回来的全部。
他睁开眼睛。
车厢的灯是黄的,雨在窗外走。江雾还在低头写。裴归靠在窗上,眼睛闭着。
沈叙抬起手,用掌根在眼睛上压了很久,压到眼前一片发花。
这就是为什么他做这个。
不是因为他对普通人的一生有什么高尚的兴趣。不是因为他相信"每个人都值得被记住"——这话他在申请书里写过很多遍,评审专家很吃这一套。
是因为他二十岁那年弄丢了一个人,从此再也不敢空着手坐在任何人对面。
他这一行有个毛病他自己知道:他看不起不记录的人。同门有人做完田野三个月不转录,他嘴上不说,心里已经把这个人划掉了。有一次程亦跟他抱怨说材料太多来不及整理,他当场说了句"那你别做了",把人说愣了,两个人一个月没讲话。
他当时觉得自己有理。他现在也觉得自己有理。
这不是什么好品质。他很清楚。
沈叙把手放下来,从帆布包里摸出那本泡软的笔记本,翻开,看着上面那些歪歪扭扭的字。
何小燕,左眉有旧疤,两岁磕在暖气片上,缝三针。
(来源:何守成,本人口述。)
他忽然明白自己刚才为什么会对裴归发那通火了。
因为裴归是一个不记录的人。
一个把自己整个丢掉、只靠一份签名认识自己的人。一个说"我不记得"说得那么平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