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玖言是在一个极其普通的瞬间确定自己喜欢曲珍的。
那天的天气很好,云淡风轻,溪水声懒洋洋地响着。他正蹲在帐篷门口,用一块湿布帮曲珍擦太阳能板。这是他最近学会的新活儿。
曲珍教他的,说板面上的灰尘积多了会影响充电效率。他一开始觉得这种事很无聊,擦板子的时候满脑子都在想“我谢玖言什么时候沦落到给太阳能板当保姆了”。
但擦着擦着他发现,这件事有它自己的乐趣。湿布擦过板面的声音涩涩的,灰尘被带走之后,板面亮得像一块深蓝色的镜子,能照出他身后那片草场的倒影。
他忽然就理解了曲珍为什么能把所有细碎的事都做得那么认真。
当你用手把一样东西变干净,变好,变得能继续工作的时候,心里会有一种很细微的踏实的快乐。
然后他抬起头,看到了曲珍。
曲珍在溪边喂牛。他蹲在一块被太阳晒得发白的大石头上,手里捏着一把从草场边摘的嫩草,伸到一头小牛犊面前。小牛犊刚断奶不久,四条腿又细又长,走路还不太稳,摇摇晃晃地凑过来,用湿漉漉的鼻尖蹭了蹭曲珍的手心,然后张嘴把那把嫩草卷了进去。曲珍被它蹭得痒了,轻轻笑了一下,又摘了一把草递过去。
那个笑很轻,像一阵风掠过了平静的湖面。但谢玖言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他还看到曲珍的耳后有一绺头发没扎住,被风吹下来,飘飘悠悠地荡着。那绺头发被阳光照成了浅棕色,柔软得像一小团绒毛。
他看到曲珍的手指被溪水洗得干干净净,指节上有一点干裂的纹路,但还是很修长。
他看到曲珍的袖口卷到了小臂中段,浅麦色的皮肤上有一道很淡的旧疤,在阳光下发着微光。
他全部看到了。不是刻意去观察,而是他的眼睛已经习惯了寻找这个人,习惯了在每一个画面里把他框进去。
这个习惯太自然了,自然到它第一次出现的时候,他根本没有察觉到。而现在,当他蹲在帐篷门口,手里还举着一块湿布,像个傻子一样看着溪边的人时,那个一直被压着的念头终于自己浮了上来。
——谢玖言,你喜欢他。
不是朋友之间的喜欢,不是旅伴之间的好感,不是对一个好看的人的本能青睐。
是喜欢。
是那种看到他在阳光下喂牛都会心跳加速的喜欢,是那种想把时间永远停在这一秒的喜欢,是那种想走过去从后面抱住他、把脸埋进他后颈的喜欢。
谢玖言被这个念头砸得头晕眼花。
他放下湿布,慢慢站起来,走到帐篷另一侧的阴影里,蹲下来,把脸埋进双手里。
他的心跳得太快了,像要从胸腔里蹦出来。他不明白,这个念头早就在那里了——从古树下的第一眼开始,从雨夜里那个帮他擦泥的拇指开始,从措姆隆巴湖边那句“这里是我心里最干净的地方”开始。它一直潜伏着,像一条暗河,在他心里的地底下流淌。而今天,在这个平平无奇的上午,它终于冲破地面,变成了一汪明晃晃的泉水。
他喜欢曲珍。
这五个字一旦在心里说出来,就再也收不回去了。他开始疯狂地回溯最近这些天的所有事情,用全新的确认了心意的目光重新审视每一个细节。
曲珍帮他缠鞋底,曲珍把红景天递到他手里,曲珍在星空下问他“你信什么”,曲珍在新草场的山坡上把手腕递给他握,曲珍在黑暗中帮他掖被角,曲珍在星光下说“可能因为今晚有人一起看”。每一件事,每一个瞬间,都在他脑子里被重新上色,变成了滚烫的带着酥油茶香气的记忆。
“你在这里干什么?”
曲珍的声音忽然从头顶传来。谢玖言猛地抬起头,看到曲珍正站在他面前,手里还拎着装满草的小筐,脸上带着一点困惑的温柔的笑。
阳光从他背后照过来,给他整个人描了一圈毛茸茸的金边。
“没干什么。”谢玖言“嗖”地站起来,动作太猛,眼前发黑,晃了一下。曲珍眼疾手快地扶住他的胳膊,另外一只手按住他的肩膀,帮他稳住重心。
“说了慢慢起呀。”曲珍说,语气里是那种让人心安的耐心。
谢玖言等眼前的黑雾散掉,发现曲珍的手还在他胳膊上。掌心是热的,透过衬衫的布料像一块小小的暖炉。他低头看着那只手,心里那汪泉水突然暴涨,冲得他几乎站不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