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桌,不许摆六副碗筷。**
她昨晚想了很久。
家里六口:大哥、周岚、小满、小叔、陈伯,加她。
桌上五副。缺口是陈伯。
那诫律禁止的"六副",多出来的那一副,是给谁的?
第一个解释最顺:给死人。
母亲死了,家里剩下五□□人,摆六副等于把死人请回饭桌。传统里这叫"叫饭",是不吉的。小叔昨晚骂的那句"摆五副碗筷——这叫克扣活人",会不会骂错了方向:这家的规矩不是克扣活人,是怕多出一副?
但这个解释,跟她从昨天到现在建立起的所有判断打架。
如果第六副是给死人的,那摆了六副,招来的是鬼。而她的整套判断,建立在"这家里没有鬼,只有人"上。
那就是第二个解释:**第六副不是给死人的,是给一个不在场的人。**
她把人数重新数了一遍。
在桌上吃饭的:她、大哥、周岚、小满、小叔。五个。
陈伯不上桌——这是四十年来的规矩,他在灶间吃。
所以摆五副,是正常的。摆六副,是在五个吃饭的人之外,多摆一副。
多出来的那一副,不是给陈伯的。陈伯从来不上桌,多摆一副他也不会坐。
**是给一个不在场的人留的。**
沈知意站在院子里,后背起了一层薄汗。
她想起昨晚那个人说的话。
七条里头,只要有一条被破了,我就得走。
反过来读:
**每一条诫律,都在保护某一个人,或者锁住某一个人。**
一诫不许应门——锁的是他。不让他进来。
二诫不许摆六副碗筷——锁的是"第六口人"。不承认他存在。
她转身去了灶间。
"陈伯。"
老人停下斧头。
"你为什么不上桌吃饭。"
灶间静了一下。周岚擦手的动作停了。
"我犯过一次错。"陈伯说,声音很平,"罚的。"
"什么错。"
陈伯没有回答。他把斧头放下,弯腰去捡地上的柴。
"陈伯——"
"几十年的规矩了。"老人说,"我认。"
沈知意看着他弯下去的背。
她没有再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