钥匙不见了。
第三个是个孩子。
八岁,女孩,扎两个小辫,穿一件黄色的、领口已经洗变形的毛衣。
她进来的时候在笑。
一直在笑。
“坐。”宋既明说。
女孩坐下,两条腿够不着地,悬在椅子外面晃。
她笑得露出两排牙,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笑得肩膀一抖一抖。
宋既明看着这个孩子。
看了十秒。
“疼吗。”他问。
“不疼。”女孩说。
她的声音很清脆,很甜。
“哪里不疼。”
“哪儿都不疼。”
“你摔过跤吗。”
“摔过。”
“疼吗。”
“不疼。”女孩想都没想。
“打针呢。”
“也不疼。”
“被人打呢。”
“还是不疼。”
宋既明放下笔。
“毛毛。”他说。
女孩的笑停了半拍。
只有半拍。
然后她又笑了。
“你怎么知道我叫毛毛。”
“登记表上写的。”宋既明说,“李毛毛,女,八岁,主诉:一直想笑。”
女孩不说话了。
她还在笑,但眼睛里没有笑。
“你笑多久了。”宋既明问。
女孩的嘴角还在往上扯。
“记不清了。”
“是不是从你说完那句话以后开始的。”
女孩的手从膝盖上滑下来,垂在两侧。
“我爸喝多了打我妈。”她说,“我妈跑,他就打我。”
“有一次他拿皮带抽,抽在我背上,抽了十几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