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来岁,穿一件灰色的夹克,进门的时候就在搓手。
不停地搓。
宋既明看了三秒。
“手伸出来我看看。”
男人把手伸过来。
他的两只手,从指尖到手腕,皮全没了。
不是被烫的,不是被割的。是磨没的。
像有人拿砂纸,一寸一寸,把那双手的皮全磨掉了,磨到露出底下粉红的、湿漉漉的真皮。然后真皮又开始被磨。
这双手每搓一下,就有细细的血渗出来。
“疼吗。”宋既明问。
“不疼。”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五年前。”
“说过什么。”
男人的手停住了。
搓的动作停在半空。
他看着宋既明,看了很久。
“你怎么知道。”
宋既明没有回答,只是看着他。
男人低下头。
“那天晚上我喝了酒。”他说,“开车。”
“撞了人。”
“我下车看了,人还活着,躺在那儿,还在哼。”
“我上车,把车开走了。”
“第二天警察来问,我说,不是我干的。”
他说完这句话,把手举起来。
那双手在宋既明面前,皮已经全没了,只剩下血肉和骨头。
他把手伸进嘴里。
宋既明没有拦。
男人从自己的喉咙里,掏出了一样东西。
一把钥匙。
车钥匙,上面挂着一个很旧的、掉了漆的汽车标志。
钥匙上全是血。
男人把钥匙放在桌上,放在刚才那只鞋放过的位置。
然后他站起来,往外走。
走到门口,他回过头。
“你要不要,留下来住一晚。”男人问。
“不了。”宋既明说。
男人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