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又比随笔多了些具体的人。他每天傍晚趁天色还没全黑的时候,坐在帐篷门口,用曲珍的旧笔记本和那截短得可怜的铅笔头,写上几行字。 有时候写着写着天就黑了,他才发现酥油灯已经凉透了,曲珍就坐在他旁边,也不催他,只是安静地缝着什么,或者整理相机。 这个本子已经写了大半本。是他从成都带来的那个写满旧故事的本子,原本记满了各种网文设定和残稿,现在那些东西被他一页一页地撕下来,叠成方块,放在帐篷储物箱的角落里。空出来的纸页,用来写新草场的事。 写风,写云,写牛群,写溪水。写一个叫曲珍的人。 写曲珍的时候,他的笔就会变得很慢。有时候一句话要反复涂抹好几遍,因为写出来不是太轻就是太重,和那个人给他的感觉总差着一层。最后他索性不写了,只在本子上画了一颗很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