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玖言坐在帐篷门口的石头上,膝盖上摊着曲珍借给他的那个旧笔记本。本子里夹着一截铅笔头,就是之前曲珍用来写每日记录的那支,短得只剩不到两寸长,铅笔屁股上的橡皮早就磨没了。他翻开本子,里面是曲珍的字。藏文和汉字夹杂着写,藏文他看不懂,但能认出那些字迹很工整,一笔一画都没有潦草的地方。
汉字的部分更让他意外,干净端正,没有连笔,没有涂改,每个字都像是被认真对待过的。他想起曲珍说过他只上过几年学,父亲去世后就辍了学。
但这些字迹里看不出任何“辍学”的痕迹,只有一个人在孤独的深夜里,对着酥油灯,把一个一个字慢慢地用力地写好的样子。
他翻到空白的一页,拿起铅笔头,想写点什么。大脑里那些在键盘上从来不会卡壳的句子,此刻全部堵在了指尖。他习惯用键盘打字,打错了可以退格,不喜欢了可以删除,整段重写也不过是几秒钟的事。
但铅笔不一样。
铅笔写下的每一个字都是不可撤销的,涂改会留下痕迹,橡皮擦不掉全部。他在那页空白面前愣了很久,久到铅笔头在纸上洇出了一个小小的灰色圆点。
最后他只写了一行字:
“第三百步。”
曲珍正好走回来,看到他在写字,停下脚步。“写什么了?”
“没什么。”
“给我看看。”
“你不是也有不给我看的东西吗?”谢玖言把本子合上,语气里带着一丝报复性的得意,“公平交易。”
曲珍歪了一下头,没有生气,只是露出一个极淡的纵容的笑,然后转身继续去忙自己的事。
谢玖言把本子和铅笔放进外套内侧口袋里。他知道曲珍迟早会看到那一行字的,因为那个本子本来就是曲珍的,他迟早要还。但他不打算解释“第三百步”是什么意思。那是他自己才知道的秘密:帐篷后面这片草甸,从他坐的这块石头到曲珍刚才站的地方,刚好三百步。这是他一步一步数出来的。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数,但数完之后他就写了。
下午,曲珍从帐篷里拿出了三脚架和相机。
“今天光线好,教你用相机。”
谢玖言正靠在石头上晒太阳,闻言坐直了身体:“真的?”
“真的。”
曲珍把相机从保护套里取出来,动作一如既往地轻而慢,像是手里拿着的本来只是一台用了快十年的旧单反,但他当作了一件需要小心对待的活物。他把相机挂在谢玖言的脖子上,然后站在他身后,俯下身,一只手绕过他的肩膀,指给他看镜头上的对焦环。
“这个是对焦环。转这个,画面会变清楚或者变模糊。你要先找到你想拍的东西,然后转这个,转到它最清楚为止。”
他的气息就在谢玖言耳朵旁边,声音不大,语速比平时更慢。谢玖言努力把注意力集中在取景框里的画面,但他的后脖颈正在疯狂地出卖他——曲珍俯身的时候,布衣的领口微微敞开,呼出的气息带着酥油茶的暖意,轻轻拂过他的后颈,那片皮肤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了起来。
“然后这个是光圈。”曲珍的手指移到另一个环上,他指给谢玖言看时刻意没有碰到他的皮肤,但距离近到谢玖言能感觉到那只手散发出的温度,“数字越小,进光越多,背景越模糊。数字越大,进光越少,前后都清楚。你试试。”
谢玖言转动光圈环,取景框里的画面随着他的动作发生了变化。远处的雪山从模糊变清晰,又从清晰变模糊。他转了好几个来回,才终于把焦点对在了自己想要的位置上。畜栏边上那三头牦牛中间的那头。
“快门在这里。”曲珍的手指点了点快门按钮的位置,“按的时候要轻,不要太用力。先半按对焦,听到滴滴声之后再按到底。稳住手,不要抖。”
谢玖言半按快门,相机发出细微的滴滴声。他屏住呼吸,按到底。咔嚓一声。照片定格在屏幕上:三头牦牛,中间那头正对着镜头,两只角弯成一道漂亮的弧线,耳朵微微竖着,鼻子上还挂着一根没嚼完的草。
“这张不错。”曲珍看着屏幕,语气里有真诚的赞许,“构图很好。第一次用单反就能拍成这样,比我当年强多了。”
“你当年第一次拍是什么样?”
“糊的。整张照片都是糊的。”曲珍笑了一下,“阿爸教我怎么对焦,我太紧张了,手一直在抖。那张照片我到现在还留着,放在硬盘里没舍得删。”
谢玖言看着他的笑容,想起曲珍说过的话。相机是父亲给他的十岁生日礼物,三天后父亲就出事了。那台相机是父亲留给他最后的最贵重的偏爱。而此刻,这个少年正站在这台相机的取景框后面,用和当年他父亲教他时一样的耐心,教一个从四川跑来的陌生人怎么按快门。
“那你现在手不抖了,教我不紧张?”谢玖言把相机从脖子上取下来,递给曲珍。